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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不要乱丢烟头(2 / 2)

雾之都这种地方,从来不缺尸体,多了几十具而已,见怪不怪了。

劳伦斯从裤袋里掏出了警车的钥匙,对初说道:“走吧。”

“嗯。”

码头上,两个人影渐渐走远。

“晚上你想吃什么?”劳伦斯随口问道。

“汉堡。”初似乎特别喜欢上次吃的种这东西。

“不要总是吃这些垃圾食品,要吃点健康的吗,我请你。”

“汉堡。”

“那不然披萨怎么样,换换口味。”

“汉堡。”

“好吧,听你的。”

······

如果你最近生活在雾之都,那么你肯定听说过两件事。

一件是雾之都的杀人鬼,很少有人见过它的样子,见过的人也只是见过匆忙的一瞥而已。

传闻中它浑身漆黑,甚至没有脸孔,连五官都被包裹在阴影里。它会在每一个夜晚出没在雾之都的街头,杀死它见到的人。而被它杀死的人死相都很难看,有的被捏断了脖子,有的被砍下了头颅,有的被打碎了胸膛。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被一击毙命的,他们的眼神恐惧,面容扭曲,像是死前见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一样。

最让人们心悸的就是这件事并不是一个传说,很多人都亲眼见过了这个杀人鬼杀死的尸体。几天以来,它足足杀死了上百个人。这些尸体大多被抛弃在偏僻阴冷的小巷里,没有生息,却触目惊心。

因为这件事,现在的雾之都每逢夜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敢再轻易地走上街头,甚至就连那些胆大妄为的罪犯也一样。

连续的大规模杀人事件足以让所有人都提心吊胆。

不得不走夜路的人担心的也不再是抢劫和黑帮,而是那个随时可能会出现的黑色人影。

雾之都的杀人鬼,这就像是一个流传在成年人之间的鬼故事,让所有的人都之恐惧着。

所幸,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人在白天见过这个黑色的鬼魂。

但是白天的时候,雾之都的街头却处在另外一个人的管辖之下。

这个城市新来的警官——血手的警官劳伦斯。

大多数的人们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在独眼汉姆死去的第二天。

听说劳伦斯在上任的第一天就枪杀了一个这位独眼巨人的手下,于是汉姆将劳伦斯骗到了海边的码头,准备让这个不识趣的警察尸沉大海。

可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劳伦斯安然地离开了码头,而独眼汉姆和他的几十个手下都死在了码头的血泊里。

独眼汉姆的心脏更是被挖了出来,捏成了肉沫。

传闻,那一天的鲜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海鸥鸣叫着在海面上盘旋不止。

于是劳伦斯就有了一个血手的警官的称号,这个警察杀人,而且非常残忍。

这使得警察局的名声大振,但是还是没有人会来报案,从前是不敢,现在也是不敢。血手的警察这个名声让劳伦斯看起来比一般的罪犯还要恐怖一些。

不过,因为这两件事几乎是同一时间流传起来的,所以一些有心人将这两个事件联系了起来,他们认为白天的警官就是夜晚的杀人鬼。

说的好像还有那么一些道理,也聚集了一批不少的信服者。

不得不说的是,作为劳伦斯的小跟班,初在白天的时候确实没有什么存在感,人们对她的映像还是停留在,虽然长得挺好看的,但是似乎有一些凶的女警察这个层面上。

总而言之,在这两个更为可怕的暴力事件的影响下,雾之都的犯罪率居然出奇的下降了,这个城市似乎还更为安全了那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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