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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朴酷文学>女生耽美>我和女主恋爱了> 1、她是女王!

1、她是女王!(1 / 2)

“姐姐,救我,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雨夜,一个狼狈的女人,突然出现,拦住了沈沐笙的车。

她赤着一双脚,双脚踩在雨中,连衣裙已经湿透了,裙角沾着泥泞的污渍,头发很长,一直到腰际,有的垂在胸前,有的贴着胳膊,乱糟糟地,挡住了大半张脸。

乍一看,宛如从河里钻出的水鬼。

沈沐笙蹙眉,打量着这个不怕死的女人,不知为何,面前的女人总给自己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她在国外呆了十年,这个月才刚刚回国,能力出众、家世优渥的沈沐笙,出国之前,并没有几个知心朋友,知道她回国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沈沐笙撩起女人的头发,黑色的发丝下面,露出一张不算熟悉的面孔。

“怎么是你”她惊愕地看着女人。

女人叫温怡,算是沈沐笙父母的养女。

沈沐笙十八岁那年,母亲接到老朋友的电话,希望她帮忙照顾寄养在乡下的女儿。

母亲这位朋友,是一个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女强人,两人认识了十多年,就连母亲也不知道,这位海外独身、醉心事业的老朋友,出国之前,居然结过婚,生过孩子。

那时候,沈沐笙忙着办理出国手续,关于温怡的身世,还是后来从父亲母亲的口中,陆陆续续听来的。

母亲那位女强人朋友,年轻的时候,婚姻不幸,丈夫出轨同事,还将她不到两岁的孩子藏起来,以此作为要挟,向妻子索要财产。

为了孩子,女强人诸多忍让,可男人却步步紧逼,狮子大开口,要孩子可以,一百万。

当时,女强人全部家当加起来,也没有五十万。

看着男人可恶的嘴脸,女强人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彻底断了男人利用孩子敲诈勒索的念头,女强人在朋友的建议下,出国打工,从此和国内断了往来。

法院判决书下微薄的抚养费,根本填补不了男人的胃口,男人眼看着不能利用孩子,向前妻继续索要钱财,便将当时只有两岁的女儿,温怡,丢给了乡下的老母亲。

这一丢,就是十多年。

男人的母亲,是个很好的老人,女强人得知女儿在前婆婆那里,还托朋友给老人送过钱和生活用品。

那些年,女孩和奶奶相依为命,过得还不错。

但好景不长,温怡十四岁的那年,老人因病过世,男人回老家卷走了老人给孙女攒的钱,却没有带走女儿。

他留了一点钱,给老人同村的侄子。

因为男人留得那点钱,那家人刚开始对温怡还可以。

但是后来,那户人家发现,男人再无音讯,收养温怡是个赔钱的活计后,便对她越来越差。

缺衣少食都是正常的,打骂责罚也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曾经试图让温怡辍学打工,只不过遭到了女孩学校老师的强烈反对。

温怡十六岁考上高中,那家人拒绝提供学费,还是初中班主任,看着温怡读书好,帮她交了一学期的学费。

乡下老师能有几个钱老师家也有孩子,不可能一直供女孩的读书。

高一下学期,温怡去县城打工赚学费。

就是这样,那家人仍不愿意让她继续读书,他们打算将她嫁给隔壁村,四十岁还没有娶媳妇的无赖,换取一部分钱给自己的儿子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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