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来, 落叶缤纷。
在方立安的记忆中,秋天, 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水稻、花生、玉米、红薯、小米、黄豆、高粱……
住脑!
不能想。
方立安自认不是个贪吃鬼,但现在他真的无比想念曾经的农作物。肉吃多了, 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要长口腔溃疡,比大姨妈光顾还要难熬。
舌尖故意抵上嘴里的创口, 自虐般的撕痛如期而至, 仿佛成了一种闲暇时的消遣。
他捡起地上的果子, 在皮裙上一滚, 咔嚓咔嚓吃了起来, 心中默念清心寡欲, 我要降火……
对于林子里、草原上的动物来说, 秋天是个过度的季节。
林子里的松鼠开始储存食物, 换上更浓密更细的毛, 大雁向南迁徙,蚊虫蛰伏准备越冬。
部落里的族人同样如此。为了保暖,活过这个冬天, 大家非常努力地打猎, 收集动物的皮毛。
至于食物,入冬前,部落里会有一个频繁的狩猎期, 届时会在林子进行大范围搜索。
方立安自从被允许参与狩猎, 就一直在找他心心念念的农作物。不过, 希望越大, 失望越大。目前,仍就是一无所获。
他想,哪怕是以前总被嫌弃难吃的高粱米,他也是愿意的。(高粱米曾经你对我爱答不理,如今我让你高攀不起。)
“安,你在干什么?当心不要掉队。”阳在前头呼喝提醒。
这两天,方立安的心不在焉被阿爸尽收眼底。闻言,他收回目光,只是没过多久,又忍不住四下张望。
秋收的季节,农作物比其它时候更好认。
阳很生气,林中危机四伏,儿子却频频出神,说了还不听。如果不是地方不对,时机不对,他一定要揍他一顿,叫他醒醒。
方立安不知道阿爸正惦记着揍他,此时,他已经被左前方的大片狗尾草摄去心神。直立的秆,下垂的椭圆形穗,明明没有光艳夺目的美丽,却看的方立安心旷神怡。
狗尾草,学名粟,别名谷子、小米、狗尾粟。此时此刻,它在方立安心中只剩下两个字——粮食!粮食!粮食!
他太高兴了,嗷地一叫,把队伍前面的人吓了一跳,警惕地戒备四周。
见大家十分紧张的样子,方立安自觉不好意思,找了个借口,说有只长毛兔从他脚背上窜了过去。
众人闻言松了口气,纷纷出言打趣,“安,你胆子真小。”
“安,你应该把长毛兔踢晕。”
“安,你可是我们的勇士,怎么能怕长毛兔!”
“……”
方立安装作抗议,“那是意外!我连狼都不怕,怎么会怕长毛兔!”继而,他指着那片狗尾粟道,“阿爸,我们把狗尾草带回去吃。”
“狗尾草?”作为没见过狗的人,阳感到不解。
方立安上前,举着穗子,“阿爸,你看这个狗尾草,它的果实壳很硬,肯定能过冬。”
自从方立安教会大家生火,阳和族人们对他就有种莫名的信任,或许在他们眼里,方立安就是那个天选之人。
阳很看重这个儿子,不但不反对儿子的古怪想法,还主动征询他的意见,“带多少?”
方立安大手一挥,“全要。”满满的土财主承包鱼塘的既视感。
只是下。
留守山洞的族人觉得很奇怪,今天狩猎队回来的稍晚,却没有带回一只猎物,反而一人抱了一堆草,可是他们明明有足够的木柴可烧。
等看到方立安开始处理狗尾草,男女老少一个个有学有样。
两天过去,未去壳的小米在山洞里堆了有一米多高,方立安把它们装进晒干的陶罐,密封保存。一半留作冬天食用,一半待到来年春天,尝试播种。
在他取出十斤小米,用石头碾压去壳,煮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稀饭,让大家分食后,阳决定接下来的几天暂停打猎,将整个林子排查一遍,把所有狗尾粟都带回来。
方立安没有意见,之前是他想岔了,怕种不好,以后没得种,但只要不去壳,有陶罐装着,密封好,想来也不会有事。
野生的狗尾粟并不多,族人们翻遍整个林子,最后连壳收了不到500斤。全部当成口粮也不够过冬吃的,更何况还要留下一部分等到开春播种。
所以,等收完林子里的狗尾粟,阳又带着大家打猎去了。
口粮不足,肉来补。
虽然找到了小米,但方立安并没有就此停下搜索粮食的脚步。即便在狩猎过程中东张西望,阳也不再训斥他。
狗尾粟可比肉好吃多了,可惜太少,不能天天吃,希望儿子能再多发现一点。
然而,接连几天都是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