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女儿做的饭,我可要多吃些。”
“我也是”
菜一个个的上,大伙儿看着口水直流。
“这整的跟国营饭店一样,看得我眼睛都花了。”最开始要帮着做饭的赵婶婶说了一句。
“我瞅着,国营饭店,还不见得做得出这个样子。”
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都有。
几位同志不客气的入了座。
沈辉也让李金凤坐下来吃饭。
苏清晚不怎么饿,就盛了半碗米饭,舀了一碗汤,就着就吃饱了。
相反,沈辉的朋友们,比她能吃不少。
一盘白切鸡最先被消灭,再是红烧肉和樱桃肉。
周南浔“这红烧肉绝了,外皮竟然弹牙,一点也不觉得腻老沈,你有福气啊,闺女这手艺,啧啧啧,这要是我天天能吃到,得幸福死”
沈辉笑了笑,“我闺女,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你别想天天吃,我都不能天天吃”
“为什么”周南浔一脸不解。
李金凤“我没和爸住一起,而且过几天,我得回一趟南省,再回来,可能是年底的事儿了。”
说到年底。
就不得不提一件大喜事儿。
夏正远、齐玉兰,小宝还有简舒,再就是金娃和那个叫许薇薇的女同志,他们三个商量过了,结婚时间连在一起。
腊月十二的,十四的,十六。
彼此就相隔两天。
到时候,三个人的婚礼,李金凤都能参加。
“那可真是遗憾咯”周南浔眼底满是幸灾乐祸。
沈辉虽然有些失落,但不会说半句阻止的话。
女儿是去奔事业的,他这个做父亲的,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