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父恍惚间念起余闻殊的好时,余闻殊脱去笔挺昂贵的西装,穿着普通T恤混在一群工人中,指挥着他们动作。即便如此,他精致凌厉的五官还是让不少人侧目。这间写字楼才刚建设好不久,设备都还未齐全,夏季高温让人颇为喘不过气来。陆宛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余闻殊下颚上的汗滴顺着喉结流入衣领中。
就在一个月前,这家伙突然赖着不走了,说什么现在他身无分文,既然救了他就要救到底。陆宛不是很能应付胡搅蛮缠的人,余闻殊也向来沉默寡言,存在感很低,索性就让他留下了。
陆宛想重振陆氏集团的想法不止一天两天,但真正上手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新公司的选址、备案、人员以及未来方向,全部需要考虑进去。所有步骤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当初陆家还未破产时,陆母不过是个养尊处优的贵妇人,从不插手公司事务,自然帮不上什么忙,这时余闻殊的作用便体现出来了。
从装修到策划,从苦力到脑力,似乎没什么他不会的,不用陆宛说,很多事他都会提前做好。而陆母对他的态度更是由审视变为满意,现在则是恨不得把他当成亲儿子一样对待。
“休息一下吧。”陆宛给他递去一瓶饮料道:“外面有人在找你。”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徐才瑾。当徐才瑾看到那身上衣服灰一块白一块的男人时,差点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怎么也想不到是他们有洁癖又矜贵卓然的七哥。说实话,徐才瑾还真没把余氏看在眼里,现在七哥跟余家彻底脱离关系了他不知多高兴,谁知余闻殊这么想不开,竟然来给人做苦力。
“七哥,我来找你是想谈谈城丰那个项目……”徐才瑾还未说完,就被余闻殊略带警告地瞪了一眼,他低声说了句出去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便强硬地将他拖走。
回来的时候余闻殊见陆宛在打量他,那严肃凝重的模样,像是发生什么大事。他主动问道:“怎么了?”
陆宛道:“如果你有别的去处记得告诉我,留在这里我也只会付你最低的工资。”
“放心吧,”没想到陆宛说的是这个,余闻殊眼底闪过一丝笑意,“我很好养活的。”
这句话听起来有歧义,但似乎又没有,陆宛想了会儿想不透其中关节,便去继续忙自己的事。
公司的门面装修只是第一步,重要的还是要广纳人才。当初陆氏破产,公司里的元老走的走,散的散,各奔东西,不少人还被方氏挖去做高管,现在陆宛要做的,就是重新将他们请回来。
一些人在听到陆宛开口时,就已哈哈大笑:“小陆啊,你知道开一家公司有多难吗?”
“我知道。”陆宛认真回答。
那人道:“那你知道想经营好一家公司有多难吗?……你不必回答我,我先问你,你努力唱好一首歌花了多少年?你从一个不为人知的新人到走红花了多少年?最后一个问题,你准备那张新生专辑又花了多少年?经营不易啊,小陆你现在发展得很好,连我女儿都爱听你的歌,你在音乐这方面有这么好的前途,想必你父亲泉下有灵也会高兴,何必再来掺和公司的事?何况当年的事已无力回天,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久久没有得到答案,那人心满意足,以为陆宛已经被吓退了,谁知这时她道:“一辈子,半年,半年。”
那人神情错愕,却听陆宛继续道:“我走红花了半年,准备新生专辑同样花了半年,但想唱好一首歌却要花一辈子的时间。若我不勤加练习,我的歌喉便不复纯粹,我所学的声乐技巧、学的乐器也会逐渐淡忘。唱好一首歌是一辈子的事,经营好一家公司同理。我有资金将陆氏重新经营起来,但如何将陆氏的生意经营红火,靠的便是你们,也只能是你们。所以姜叔,我需要你,请你回来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