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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房产税 资产税 遗产税 赠与税(2 / 2)

户部提出了征收资产税的困难,朝堂上的巨富官员,更是拐弯抹角地反对征收资产税。

对于这种情况,朱由检强行推动道:

“户部征收困难,让他们主动缴纳就是了。”

“资产税的起征点,朕就定为一万两。”

“总资产按白银计价总计不超过一万两的家庭,只要拥有的土地面积没有超过百亩,就可以说是恒产者,不用缴纳这个税。”

“超过一万两的,需要向税务机构主动申报。否则就是偷税漏税,取消国人身份。”

这个规定,让一些官员觉得皇帝是异想天开,一些人则是心中窃喜。

因为这其中能做文章的地方太多了,他们能用各种办法,逃避这个资产税。

户部尚书毕自严,则认为这个规定太粗糙,户部很难评估各家的资产:

“家庭资产一万两,具体包括什么?”

“若是某人有书画文玩若干,自觉价值不到一万两,所以就没有主动申报资产税。”

“但是有些人又说他的书画文玩价值超过一万两,举报他偷税漏税,这种事情要怎么判?”

朱由检闻言皱了皱眉,想到了自己设立的拍卖行,说道:

“书画文玩这类的东西,参考同类物品在拍卖行的成交价。”

“按成交价格的平均价计算,估算相应价值。”

“这种具体的细节,朕需要户部完善。”

“而不是户部一直提出困难,让朕想法解决。”

这些话说得毕自严老脸一红,因为他面对皇帝主要是说困难。

但是皇帝让他担任户部尚书,就是让他解决开支问题。所以他需要的是想办法多征税,而不是一直提困难。

把户部尚书喝退后,还有很多臣子提出资产税征收的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如何对资产计价。

朱由检听得有些不耐烦,说道:

“户部和国会一起制定资产评估办法,成立资产评估委员会,对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计价。”

“如果有人不认可,到时再提意见。”

让户部根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分类,先制定一个简单的资产评估办法。

同时明确确定,对于拥有资产一万两以上的超级有产者,如果在依法纳税之后资产还有增加的,征收其当年增加资产的一成作为资产税。

十万两以上全部征收两成,百万两以上征收三成,千万两以上征收四成,万万两以上征收五成。

同时对资产万万两以上的家庭,不管身份如何,朝廷都要派遣官员监管。

同时对二万万两征收六成、四万万两征收七成、六万万两征收八成、八万万两征收九成。直到十万万两,征收所有增加资产作为资产税。

遗产税也是同样,对于留下遗产超过一万两的家庭,征收遗产总价值的一成作为遗产税。最高同样是在达到十万万两的时候,征收全部遗产作为遗产税。

群臣听到这些,都不知要说什么好了,觉得皇帝实在是异想天开,竟然想到了这么远——

大明现在是否存在千万资产的富豪,都是两说之事。皇帝竟然想到了有人拥有十万万两财富,要全部予以征收。

按照一两银子一千文钱估算,十万万两银子就是一万亿钱。他们根本想象不出,谁能拥有这么多财富?

一些人心中腹诽皇帝可能疯了,却不知朱由检在后世真的见过万亿富豪,而且还可能存在资产更多、却隐藏起来的财团和家族。甚至有人提出了终产者概念,认为最终会出现终产者。

为了限制超级有产者的膨胀,朱由检决定现在就定下制度,针对他们征税——

如果有人在这么高的税率下还能把资产膨胀到十万万,朱由检只能表示佩服,然后全部征收。

不过他估计可能性不大,十万万两白银,那就是37500吨。大明现在拥有的全部白银,都不一定达到这个数字。

单纯以白银作为计价单位,它代表的也是一笔极为庞大的资产。整个大明的人不吃不喝积攒几年,才能积累到这个财富。

(明末gdp以白银估算大约26亿两,需要四年才能积攒十万万两财富)

这还是朱由检懂得生产总值等概念,才能大概估算出来。

大明的官员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完全无法想象有人拥有这么多钱。

而且遗产税的征收,问题实在太多了。太府寺卿董应举,询问提前分户该怎么办:

“若是没有死亡,如何征收遗产税?”

“陛下允许提前分户,那些分出的财产,应该如何征税?”

朱由检皱了皱眉,想到了一个税种。那就是经常和遗产税一起提到,作为补充税种的赠与税。

所以他回应道:

“提前分户算赠与,另外征收赠与税。”

“父母累计赠与子女一万两以上财产时,需要征收赠与税。”

这还是有点粗疏,董应举询问:

“若是某家拿出一万两以上的聘礼,再让女方以嫁妆名义带给儿子怎么办?”

“这样分户的时候,嫁妆怎么征税?”

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朱由检看向刘宗周,询问道:

“先生重制礼乐,有没有考虑过聘礼和嫁妆的情况?”

“聘礼和嫁妆应该如何定?”

刘宗周还没有开始制定有关婚礼的礼法,但是如今皇帝问起,他说道:

“臣以为聘礼和嫁妆应该等价,不得过高或过低。”

“而且按唐宋旧制,嫁妆为女子所有,但妻家不能索回。”

“女子离异或寡居再嫁,也不能带走财产。”

这个说法,让朱由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下令道:

“嫁妆和聘礼确实应该等价,浮动在两成以内。”

“价值应限定在一万两以内,超过一万两征收赠与税。”

“嫁妆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支配权归女子。”

“女子离异或丧偶,有子女的至少要分一半嫁妆给子女。没有子女的应该和夫家协商解决,原则上双方各一半。”

定下这个规定,朱由检继续道:

“还有这个赠与税,不止是作为遗产税的补充。”

“对于高额礼物,也应予以征税。”

“朕的意见是,十两以下算是人情往来,户部不用征税。”

“但是一次赠送或收取十两以上、一年累计百两以上,需要双方同时缴纳赠与税。”

“赠与税需要主动申报,同样按十进制累进,最高全部征收。对于没有限期缴纳的,税务机构要收罚金。”

“尤其是官员收取的礼物,超过这个数额应该申报,同时主动缴税。”

“否则按收受贿赂看待,并且追究偷税漏税行为。”

“户部要向都察院廉政总署派人,负责收取这个税。”

这个规定,让很多官员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赠与税会波及自己。

大明的官员哪个不能收到几百两银子,如果连这都要交税,那可当真是官不聊生。

难道让他们靠着微薄的俸禄,在物价高昂的京城生存?

事实上,朱由检就是考虑到这个情况,才把赠与税征收额度定在一年累计百两。一年收到百两银子的礼物,足以维持在京城的生存。

如果严格按照太祖的规定,那可是受赃八十贯就要判绞刑。

群臣有很多人知道这个规定,也因为此他们不敢反对皇帝制定的赠与税。

如果像之前反对有产税那样惹得皇帝发火,估计皇帝会制定更严厉的政策,甚至把官员收取礼物都定为受贿。

尤其是刘宗周等人,听到皇帝的这个规定后,对皇帝限定礼物价值很拥护。

他们这些安贫乐道的人,最讨厌面对别人的厚礼。

拒绝的话会显得不近人情,收下又不符合他们的为人。

有了这个规定他们就有拒绝礼物的理由了,完全可以说今年的百两礼物额度已满,不能继续收礼。

在这些官员的支持下,朱由检让刘宗周制定赠与税的细则,并且让都察院监督,户部派人收税。

前面制定的田产税、房产税、资产税、遗产税等税种,他也让刘宗周带去议会仔细讨论。让那些议员商议,如何更有效地对超级有产者征税。

可以说,有产税这个税种,被朱由检发挥到极致。他利用此时民意的支持,扩展到很多方面。(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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