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脸也洗干净了,露出精致五官,只是皮肤没有原先细腻了,脸颊擦得发红,都快破皮了能把那些结痂的血迹洗干净。
换上她来时的衣裳,披上黑色的斗篷,白色衣裳加黑色斗篷,湿发擦了半干,便扎了个高马尾,江湖中的人素来不爱梳发髻,只爱这样扎着马尾,打起来也方便。
她沐浴之后,擦拭着桃花枪,把桃花枪上的血迹全部擦干净,那红缨也一根根地梳理好。
抚摸着枪身的桃花纹路,她心里被难过的情绪吞噬。
她可以预想到北冥王要带她去哪里,可能,父兄就是牺牲在伊力城。
她原先只知道父亲牺牲在南疆战场,却不知道是哪个地方。
她从万宗门回府的时候,问起父兄牺牲的地方,母亲却不欲多谈,一说便哭得几乎昏厥。
半晌,北冥王派张大壮来请,宋华菱执着桃花枪出去,却见卫所外的雪地里站着一位身穿黑色鹤氅的年轻俊美男子。
他身材伟岸挺拔,束冠,肌肤白净透红,唯眼底和鼻梁两旁的皮肤略显粗糙,眼神晶亮,五官和轮廓与当今圣上有几分相似,但皇上虽有威严,却没有他这份从尸山血海里浸出来的霸厉。
宋华菱差点不敢相信眼前此人就是北冥王谢壬祈,全是靠那双眼睛认出来的,之前那一脸的络腮胡遮住了风霜,反而为他护住了肌肤。
怪不得说,北冥王谢壬祈乃是商朝第一美男子。
纵然宋华菱对情爱无心,但猛地与他眸子一碰,气息还是微微地乱了下。
张大壮牵着两匹马,一匹正是她的闪电。
宋华菱快步过去,拱手拜礼,“见过元帅。”
谢壬祈也打量了她几眼,说道:“这样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