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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回 妹妹送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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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采集到的胭脂送一些给我们亲近的恐龙,胭脂妹妹自己留一些,剩下的绝大部分我们会拿来换取一些好吃的水果或者其他好吃的东西。 近身高手

胭脂并不能当饭吃,有指甲盖大的一块就足可以使用一年,留上一葫芦等出嫁的时候带走,一辈子也用不完。因此,我们不必留很多,我们可以尽情的享用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换回的美食。

更何况,我们可以多次到山上采集胭脂,反正山上的胭脂也是采不完的。

但是时间却是可以用完的。

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分别的日子不远了。

我长大了,我必须离开喃喃部落,这是红毛恐龙的宿命,就像蒲公英一样必须撑着小伞到别处去落地生根,喃喃部落并不会为我们颐养天年,每一个长大的孩子,必须离开这里。

必须离开,没有任何商量和妥协的余地。

胭脂妹妹瘦了,身上瘦了一圈,他不肯吃东西,当然不是一点不吃,而是只吃很少的一点,我知道他吃不进去,我也一样,不吃,也不感觉到肚子里有多饿。

我们并没有学会坚强。

因为我们还小,我们并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我们把分别时的难受心情毫无保留的写在了脸上。

胭脂妹妹哭红了眼睛,她要和我一起走,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不行的,她还没有长成玉雏,她必须继续留在喃喃部落里,在喃喃部落里再生活一年,等长大以后方能离开,而那个时候的我,不知到了天涯还是海角。

临走的这几天,她一直呆在我的驻地,从未离开半步,她希望能够天天看到我,直到我离开。我本想硬下心来把她赶走,但是我没有,在这千金难买的有限的时间里,我不想训斥她,实际上,有生以来,我从未训斥过她,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可能,将来更不会,她是我最好的妹妹。

我给她讲故事,我想把自己脑子里储存的故事都讲给她听,但这是不可能的,我的大脑就像那两座胭脂山,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不同的是一个是物质的,一个是精神的,要把我脑子里的故事全部讲给她,可能得几年、十几年、或者几十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会有新的故事不断的产生和积淀下来,所以,即使有足够多的时间,也不可能都讲完。

但是我有办法。

我拿起一个苹果,咬了一口,递给她,我说:“当你想我的时候,你就看这个苹果,这里有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收藏,这里有我们的故事。”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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