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千万别妄想着对钦差下手哈,前两个月汕村那边才杀的人头滚滚,这会儿血还没干呢,想对抗钦差,那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不对抗,说不定还能少死点人,敢对抗,死的那可就不是一个两个了!
有了汕村的前车之鉴,所以,这次的调查进行的非常顺利。
在事发一个多月后,七月十七日凌晨三点多事故发生,一直到八月二十日晚上八点多,七个矿井作业面的水才全部排干。
经过“查数”,一个一个的清点过后,在此次透水事故中,共有八十多人遇难。
事故的起因是因为非法开采、违章爆破而引起的。——黎老板的矿厂在生产作业的时候,是在安全整改期间,按照要求,原本是不允许下井作业,需要停产整顿的。
这只是此次矿难的起因,而真正耸人听闻的,还是在调查期间,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顺藤摸瓜查出来的其他事情。
比如,调查组直接通过当地火葬场的数据调查到,去年(贰零零零年)当地矿企“因工”死亡人数为259人,当地却只上报了57人,隐瞒了200余人。
今年一到七月份,当地矿企“因工”死亡人数为264人,当地的统计数字却只有94人。
——以上还只是火葬场有据可查的数字,至于那些没有通过火葬场的,比如塌方掩埋、隐瞒处理、土葬等的数据,是不算在内的。其中的原因,你懂的!
比如,当地一共有269个矿井,竟然绝大多数都属于是非法开采,正规的反倒是成了“稀罕物”。
这些非法矿井为争抢国家资源,不顾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必要的防水措施,有的还相互贯通,从而才导致一矿透水七矿被淹的惨剧发生。
至于最后的处理结果,也算是“大快人心”吧,当地官方的主要领导和矿主,基本被一锅端了。
——大家记住一句话,铁总在任的时候,官员是有死刑的!
对于此次矿难透水事故的、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当地县委书记死刑,县长被判有期徒刑29年,副书记判11年,副县长判14年,……
滇村首富、桂村矿王黎东明数罪并罚,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不过,他并没有坐“满”。
嗯,你也可以认为,他是花钱买了一条命。
其数亿元非法采矿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所以,有可能被判处极刑的、那个“涉黑”罪名,最后被取消掉了!
受此事故被牵连处理的,还有当地县里、地区行署及相关部门、桂村副村长以及相关部门等等的一大批人,总计有128人,受到了上至死刑下到纪律处分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其中有五十多人被撸掉了“帽子”,这些人,都是在南丹矿区分过一杯羹的!
还有桂村当地不少其他的矿企,也受到了此次事故的波及,被搂草打兔子,顺带手的收拾了一波,抓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