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奴早已等在我的闺房里。她一向是个能睡的,平日里,晚膳过后总嚷嚷困了,催着我早些上床。只是,今日,已是午夜将至,她并未睡去,只默默地在我房里收拾衣物。此时,见我进来,她缓缓地走过来,我瞧见她眼圈微红,睫毛一片湿润。我轻轻地说:“你怎么啦?你哭过了。”
念奴一头扑进我怀里,抑制不住放声哭起来,道:“小姐明日就要进宫去,奴婢该怎么办呢?奴婢不能没有小姐啊。”
我一壁轻轻扶起她的头,替她抹去泪水,安慰她止住了哭。一壁庄重地说道:“你不会没有我,我已和娘亲说了,让你跟着我进宫去呢,你可愿意?”
念奴听得这样说,顿时破涕为笑,道:“这是真的,小姐不是哄奴婢玩儿的?”
我也笑着道:“谁曾哄你来着,宫里有规定,准许我们带一两个家生丫鬟进去,这样服侍起来也应手些。你自小跟着我,我想带你进去。”
念奴上前一把搂住我,欢喜起来,道:“奴婢愿意极了。奴婢就知还是小姐最疼奴婢了,小姐放心,奴婢必定誓死跟着小姐,绝不离小姐半步。”
我轻轻拉开她的身子,道:“好啦,快梳洗歇息了,明日天不亮就要起来,看你到时赖床呢。”
念奴不着急替我松发,反倒拉着我瞧着她刚收拾的包裹。只见她如数家珍似的,将我平日里最喜欢的服饰都一一拿出来瞧了,说:“我知道皇宫里什么都有,但这些都是平日里小姐最爱的东西,奴婢想着,明日都带进去,日后也好留个念想。”
我笑着道:“你倒有心呢,只是别忘了我惯用的笔墨,还有古琴,那些才是我最爱的呢。”念奴应了声,道:“是了,奴婢怎么把它们忘了。”
说着,自外间收拾去了。
正待我转身时,忽然瞥见了上午念奴拿出来晒了的那件披风。银白的颜色,清雅而素净,是我喜欢的。我轻轻抚着那一撮一撮软软的风毛,思绪不禁飘到了那天。
那件黑色的披风,那匹飞奔的马儿,那个温暖而宽阔的怀抱。霎时,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皆似潮水样从心底漫了上来。我痴痴地将披风握在手里,柔柔的貂皮质地将手心暖出了一层潮腻。
我自袖袋里掏出了那块玉佩,莹润的羊脂玉质地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我细细抚着玉上飞鹰的形状,雄健的翅膀,坚硬的骨骼,锐利的双爪,气度高贵,仪貌堂堂。鹰是强劲而敏锐的,同时,鹰又是艰辛而苦难的。只有经过无数暴风雨雪的锤炼,鹰才会有凌云之志,王者之风,才有能力傲视群雄,成为天空的霸主。这只鹰是他的,这个佩戴着这样一只鹰的男子,会是个什么人呢?
我一壁神思恍惚起来,一壁又想起了他说的“一个月内必来见你”的话。想着,明日,我就要进宫而去,他来了,也再不得相见。一时心中又悲痛起来。
我恍恍惚惚地自妆台坐下,从抽屉中取出一叠浣花笺,脑海里尽是那日的情形,想着他说过的种种话语,不觉有千言万语涌上心来。我握着芊芊楷笔工整地写着:“萧公子见字如吾”。
写下这几个字,顿时又觉不知从何说起。到得最后,只留下几行清婉的簪花小楷:“公子恩情,小女子铭记在心。与公子骤然一遇,恰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如今,小女子不得不离去,正所谓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小女子妄自猜想,公子丰神俊朗,气度非凡,他日定能展凌云之志。故,公子不必记挂小女子,当好自珍重为要”。落款只淡淡写着“薄婉兮,元昭三年九月初一。”
我将信笺封好,在信封上端正五个字“萧公子亲启”。想着,明日早起,交给娘亲,说明了若这一个月内有叫萧煦的男子前来,便将之交与他,也就罢了。
此时,念奴从房外走进来,看着我愣愣地只是不言不语。她看见我手里紧握着飞鹰玉佩,顿时明白了许多。
她由着我出神,只是将明日一应要带进去的东西又细细整理了来。
离别前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在我还未从绵绵的思绪中缓过来时,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念奴从我身后悄悄上来,轻轻抚着我的肩头道:“小姐,时候差不多了,奴婢替小姐梳洗装扮了吧,小姐一夜未眠,不好好修饰一下,可怎么见人呢。”
我默默颌首,由着她侍弄起来。
我在娘家的最后一个晚上便这样在无眠中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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