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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四等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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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历一四九五年,冬日的傍晚,战列舰卡维尔号载着圣胄骑士团的扩编人员,从副都色雷斯的东海岸启程,横穿地中海抵达大西洋,途经塔拉哥沿海、高卢沿海,前往凯尔特岛。

依靠战列舰的超高航速,预计航程十八天后抵达凯尔特岛,这两个礼拜多一点的时间,骑士们需要进行一些临时性的整编及训练。

对一帮天灾骑士来说,这种程度的训练也不过是象征性的仪式罢了,就算是菜鸟如亚雷,也经受过标准的军事化训练,适应速度极快。

强袭营枪兵并不是广义上的长枪兵,而是属于古代重骑兵的变种,主要用于阵线突破,打击侧翼,战术穿插。

当然了,他们也没有座骑这种玩具,对天灾骑士而言,成年的瓦姆都属于易碎品,实在早不到相匹配的座骑,所以一切都靠双腿。

亚雷到手的装备有四件,第一件是接近九英尺长的重型骑士枪,由合金锻筑,枪体沉重粗犷,并且坚固异常,注入斗气后枪尖会高速旋转,带来强大的突击力量。

第二件多功能腰带,拥有相当多的环扣,用于携带各种道具。第三件是双刃战斧,长度在六英尺左右,可以进行远程投掷,也可以用于近战搏杀,平时挂在腰间。第四件是皮制水壶,这个属于大众装备,人人有份,结实耐操、很难损坏。

这些天的训练,也不过是列列阵型,熟悉熟悉队友,晚饭后还有三个小时空闲打秋风,供战士联络感情,根本算不上辛苦。

黑发骑士最终没逃得过杰尔因的魔爪,被他拉进了隶属强袭营的第一九九小队,连带士官长一共六人,白天训练,晚上吹牛打屁。

相处七天后的下午,六人结束了阵线训练,沐浴在咸咸的海风中,一边擦拭自己的重枪,一边你一句我一句的闲扯。

“原来亚雷是方尖塔的学员啊,真了不起!”

说话的是名中年男人,身材精瘦干练,脸上的笑容也很和善,只是少了右耳,据说是早年被海对岸的铁甲魔傀毁掉的。

他维持着拭枪的动作,微微挺起腰杆,抬头望了一眼蔚蓝色的天空,蓦地吐出一口气,像是感怀一样说道:

“但是……真好啊,当年我就是因为书读少了,现在只能当大头兵,真后悔啊,现在只能寄希望与儿子了。”

“梦想不应该交给下一代,这太自私了。”黑发骑士摇了摇头,将沉甸甸的重枪转了个身,平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看着对方说道: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既然决定了,就该自己去努力,而不是推给下一代。”

“……”哥伦卡夏闻言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说道:“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我的儿子必须成为骑士,这点毋庸置疑!”

“没错。”亚雷虽然心中颇有微词,终于还是附和了一句。

“成为骑士,说的真是轻巧。”黑发骑士对面的人嗤笑了一声,也不抬头,视线始终注视着自己手中的重枪,轻飘飘的说道:

“你这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懂什么叫努力么?”

亚雷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朝着重枪的尖头呵了口气,不咸不淡的答道:

“我的家族世世代代都是帝国的骑士,区区一个金汤勺当然用得起,换成你也一样,不过只有脑子有病才会用真金的。”

对面的男人是安尼特·利尔,自打两人一见面开始,就一直和黑发骑士不对付,小摩擦不断,不过冲突始终留在口头。

黑发骑士话音刚落完,一名肤色偏黑,身材魁梧壮硕,留着浓密络腮胡须的中年男人立刻抢着说道:

“你小子别这么说,等我有了钱,绝对要买一套纯金的餐具,一套在手里用着,一套留着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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