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并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多项政策规定。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企业质量,严把上市准入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健、透明的市场环境。
在资本市场中,上市企业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年来,部分拟上市企业存在的“带病闯关”“上市圈钱”“突击式分红”等问题,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不小的风险。为此,证监会通过出台一系列新规,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拟上市企业的监管力度,力求筛选出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的企业。
其中,《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的修订尤为引人注目。该规定不仅加大了现场检查的覆盖面,还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即所谓的“飞行检查机制”。这一机制的引入,无疑增加了检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对于防止企业临时应付、粉饰报表等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规定还将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时间从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进一步提高了检查的威慑力和效果。
除了现场检查规定的修订,证监会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新规定要求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这一举措有助于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避免盲目追求上市和过度融资。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辅导监管要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拓展发行监管信息源,这有助于更全面地评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状况,降低市场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此次新规还突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责任。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压实“看门人”责任,确保其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对于存在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证监会将终身追究其党纪政务责任,这无疑进一步强化了监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除了加强监管责任外,证监会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