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与游戏产业交织的复杂生态中,明星与品牌之间的合作与摩擦时有发生。近日,周杰伦及其所属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二审结果出炉,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公众人物容忍义务、市场竞争行为边界以及法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的深思。
一、案件回顾:从合作误解到法律较量
案件起源于2022年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后的市场热潮。网易在推广其旗下游戏《天下3》时,巧妙地将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融入游戏道具设计,并在微博平台上发起转发抽奖活动,奖品包括周杰伦的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这一举动迅速吸引了大量关注,但也触动了周杰伦及杰威尔的敏感神经,认为网易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定,网易的行为虽涉及周杰伦新专辑元素,但并未直接从中获利,且抽奖活动具有福利性质,未违反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或授权的联想,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案件本身画上了句号,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公众人物容忍义务与市场竞争行为边界的窗口。
二、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名人效应的双刃剑
公众人物,尤其是像周杰伦这样的顶级明星,其影响力远超常人。他们的每一次动态都能引发巨大关注,成为商业活动争相利用的资源。然而,这种名人效应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品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曝光度和关注度;另一方面,也要求公众人物对涉及自身的各种话题保持一定的容忍度。
法律上,虽然并未明确规定公众人物必须容忍何种程度的商业利用,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倾向于认为,公众人物在享受社会赋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来的利益时,也应对社会上合理范围内的讨论和利用保持一定的容忍。这种容忍义务,既是对公众言论自由的尊重,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三、市场竞争的边界:法律与市场的双重考量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往往会采取各种创新手段。然而,这些手段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往往需要在法律与市场的双重考量下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