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尝尝——”
赛贝什子爵半信半疑地接了过去。端在手里,轻轻摇晃,观察那杯鲜血的颜色深浅和清澈度,有没有挂杯,有没有气泡……
“用烧杯喝血总觉得怪怪的。下次给个高脚杯行不行?”
不行。格雷特丢他一个白眼。我看你用品鉴葡萄酒的姿势品血,我也觉得怪怪的啊!
赛贝什子爵摇够了鲜血,端到面前,深深嗅了一嗅。鼻腔翕张,尽力引入烧杯上方的气体分子:
“没味儿?”
他皱皱眉,不敢相信地又嗅了一嗅,再嗅了一嗅,心一横,干脆喝了一大口。然后,转向格雷特,痛心疾首:
“诺德马克法师,你太浪费了呀!怎么一点味道都没有了,寡淡寡淡的——就像,就像——”
“酒精?”
格雷特帮他凑了个词。赛贝什子爵茫然地看着他,格雷特转身倒了几毫升酒精,递给他尝尝味道。子爵先生一饮而尽,用力点头:
“没错儿!就是这样!东西还是那个东西,就是没味道了!你是怎么做到的!那么好的味道,全被你糟蹋掉了!”
那肯定啊。格雷特摊手。
就像从酒里提炼出酒精一样。那些复杂的芳香物质——构成风味的成分,什么酯质啦,什么杂醇油啦,统统被留在原地。一口闷下去,就像喝了一口燃烧的水,味道?那是什么?
而那些血族们认为是风味的成分,格雷特估计,多半是什么甲状腺素、肾上腺素、雄激素、雌激素之类的,也都是溶解在血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