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看向她,同时抬起手示意那两个准备押送她的神仆暂停一下,总得给予她一点先前乖乖听话的奖赏。
“我没罪,我没有罪!我是让几个流浪汉死了,我是榨取了他们的气血,但在那之前,我都询问过他们的意见,我请他们饱餐一顿,他们答应了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临终前最后的一次快乐!
我没罪,他们是自愿的,他们还都很感激我,真的,我发誓!”
这听起来是一个很能逻辑自洽的脱罪理由,流浪汉的生活本就困苦,里面有不少破产者,而且进入冬天本就很熬下去,与其在未来某个黑夜中冻死饿死或者病死,倒不如在自己还清醒时,吃饱喝足再快活一番。
如果是世俗的法庭,面对这样一种叙述,法官和陪审团以及外界舆论大概都会产生偏移,因为大家都能够代入。
但这一套逻辑在秩序神教这里,是没有用的。
《秩序条例》里有一条:禁止使用术法伤害普通人。
这个女异魔已经对普通人造成了实质性伤害,就属于触犯了《秩序条例》。
至于说那些流浪汉,秩序神教是不会去救助的,他们中很多人确实会在今晚、明晚或者在春天来临之前悄无声息地死去,但秩序不允许他们被异魔或者教会信徒杀死。
哪怕,他们是自愿的。
这听起来有些冷血、残酷、偏执且教条,但自愿与否在这里并不属于什么关键解释。
因为有些口子一旦开了,世俗中的权贵阶层可以有一千种方式让底层人以“自愿”的方式去贡献出他们的所需,而且包装得让底层人觉得这是为自己好,且主动帮助他们去破除他们身上抑制作恶的枷锁。
上个纪元中,轮回之神建造出了轮回之门,为了往里面填充进灵魂,甚至搞出过一个世俗国家里大半的人口在一个星期内集体自杀,去提前进入美好来世的惨烈事件。
他们是自愿的么?确实是自愿的。
他们哪怕在自杀时,都是面带着笑容,然后他们成为了轮回之门第一批原住民......不,普通人的灵魂在里面连原住民都算不上,只能算是灵魂肥料。
后来,就有了秩序之神找上光明之神去告状轮回之神,而光明之神却和稀泥的记录。
教会圈神史研究专家普遍认为,正是这一次次的事件,造成秩序和光明的分歧不断加剧,最终造成了秩序和光明在上个纪元下半段的切割。
卡伦开口道:“你有罪。”
说完,卡伦摆了摆手,示意人可以抓走了。
女人见状,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马上喊道:“我想立功,我有事情举报,我是在为深渊神教做事!”
一听到深渊神教,达克神情变了一下,他这种基层审判官在面对“外交事件”时,还是会下意识地谨慎。
但他身边站着的这位......则拥有丰富的借助外交事件“跳舞”的经验。
卡伦低下头,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女人,问道:“你是想用深渊神教来威胁我?”
女人当即摇头,说道:“不,我是举报,我之所以在这里采集气血,是为了给深渊神教交任务。”
这时,站在后面的理查伸手捅了几下达克审判官的腰眼。
达克审判官一个踉跄,差点前倾摔倒。
理查扭头看向身侧的路灯,嘴巴嘟起,无声地吹着口哨。
达克审判官终于意识过来,对卡伦说道:“卡伦部长,不如我们先把她押送回审判所进行审讯?”
紧接着,达克审判官又继续道:“等初步审讯结果出来后,我再呈报给您?”
这个案子,是由达克审判所发现的,现在又牵扯到外教,性质就不一样了,但不管这件事未来如何发展,结案报告的源头肯定是达克审判所。
理查的想法很单纯,他希望自己姑父趁着卡伦本人就在这里时,赶紧把案子办下去,这样就能快速捞取到功劳,不用担心被扯皮和分走。
这也算是一种......为自己家里人谋福利吧。
只不过自己姑父有点呆,换做其他审判官都能马上知晓该怎么抱大腿蹭功劳的事情,还得需要自己来出手提醒。
卡伦当然注意到了这点小细节,但一来他今晚确实没什么事,觉也睡饱了;二来,亲戚关系摆在这里,能顺手帮扶一把的忙,你确实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而且这也符合《秩序条例》,并不破坏原则。
“嗯。”
卡伦点了点头,坐回了车里。
达克审判官则带着手下神仆将那个女异魔抓向另一辆小卡车。
“老板,那位是卡伦部长?天呐,是真年轻,比我年纪都小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