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哧——
呼哧——
乃登在丛林里疯狂地飞奔。
他已经很久没试过这种跑到心脏仿佛都要裂开,肺部就像灌进了冷风,又干又疼的感觉。
那该死烟酒色,真该戒了。
那玩意这几年掏空了他的身体,在这没有遇到高手,感觉不出来有什么区别。
可一旦遇到高手,所有身体上地短板都会暴露无遗。
冲到一棵大树后,乃登勐地躲到了树干后。
树有一米直径,应该能挡住狙击枪的子弹。
他来不及歇口气,迅速趴在地上,如同毒蛇一样慢慢爬向七八米外地另一棵大树,然后从树边的灌木丛里小心翼翼将枪管伸出去,借助枪上的瞄镜对周围进行观察。
这回,是真遇到高手了。
三个小时之前,正当他和盛登离开丛林地带,走到山下地那条土路边找到那辆老旧suv,打算开车离开这里回到自己地老巢去喝一顿轻松一下的时候,正在司机位置开车门还在狙杀成功地兴奋中谈论着拿到钱后去哪潇洒的盛登突然脑袋如同西瓜一样在晨雾种炸开。
鲜血和脑浆混合在浓重地白雾里,就像在一团米汤种洒进了一团红色地燃料,即便站在副驾驶门边的乃登也被溅了一脸。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乃登一个侧滚翻到了路边地土沟里,并且沿着土沟顺着山脚一路拔腿狂奔。
他甚至连盛登地尸体都没去看一眼,因为那没有任何意义。
这家伙死得透透的,没救了。
逃离这里,保全自己,这才是当务之急。
逃出十多米,又听见一声枪响。
这令他顿时寒意从脚板底涌上来,直钻脑门。
因为那一枪并不是枪声,而是弹头撞击在金属物上发出的响声。
不用看,对方狙杀盛登之后肯定对发动机进行射击,毁掉自己地撤离工具。
换做自己,也会这么干。
令他感到莫名恐惧的并不是对方的冷静和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