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那高于生命的存在
握着手中的枪,战场的唯一的伙伴,苍茫对自己的怯懦感到了羞耻,诚然,蝶千索的天赋已经到了恐怖的程度,可是,他,从没一刻放弃对枪术的热爱,这是他生命的唯一。
哪怕有人比他强,但绝不代表比他更忠于枪。
斗魂枪一横,苍茫迷茫的眼神恢复了宁静,口中默念秘法,一只妖魔的出现了。
召唤火鬃马
“本来,我不打算在比赛中使用骑术,可是你很强,只有用我最强的力量才能配得上这场战斗”
其实比赛对于使用驯服的妖魔战斗从来不限制,不论婆罗还是冥土,都是鼓励人类去驯服妖魔提升力量的,但苍茫毕竟是枪王弟子,一般人多了妖魔战斗力不会很强,可是他不同。
火鬃马,妖魔的一种,很像马,但却不是人类的马所能相比的,这可是恐怖级的妖魔,虽然只是处于底层,但也不容小觑,想驯服起来就更难了,为了驯服这只火鬃马整整花了半年的时间,他不是什么驯妖师,只是用力量却一点点征服对方,妖魔只是一种存在,邪恶和善良这种人类的东西对它们没什么意义,它们捕食人类只是一种生存手段,就像人类吃动物一样,苍茫没有把它当妖魔,只是一个他要战胜,要征服的对象。
他成功了
一个拥有了坐骑的枪术高手有多可怕,枪王烈风已经证明过了,单枪匹马杀入冥土大军中,三进三出,连明王都束手无策,那也是一段传奇。
苍茫也想要有这样的传奇,只是他没想到第一次使用不是在战场,而是比武场。
当苍茫跨上火鬃马的时候,人兽合一,灵力竟然扩散到了火鬃马身上,这种契合度,恐怕是四妖使都无法达到的
因为,在苍茫来,火鬃马是他的战友啊
斗魂枪的枪魂激活
“来面对蝶千索,苍茫也不得不放下枪王弟子的架子了。”
“多了战骑,战斗力可就不是一点半点的提升了。”
枪法重气势,更适合骑战,当年枪王就是一骑一枪创造过无数战场神话,这样才荣登八奇人的宝座。
对于一头恐怖级底层的妖魔,阿索根本不会在乎,可是当苍茫骑上火鬃马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人和妖魔的精神可以无间的统一,远超过人类之间的配合,甚至有点费尔族的融合术的味道。
火鬃马一声长鸣,巨大的鼻孔喷出火热的妖力,丝毫不惧妖魔界的传奇人物,妖魔也是一种很奇怪的存在,如果没有强大的隶属的时候,它们在面对强者的时候确实容易胆怯,可是一旦有了归属,那就是很坚定,比如三巨头的手下,等级越高的越忠诚,只要三巨头一声令下,其他妖魔就可以去死,即使面对死亡,也丝毫不会反抗。
但这事儿发生在妖魔之间很常见,但人类和妖魔之间真的很罕见,这跟驯妖师是完全不同的路子,得出,苍茫和火鬃马之间没有任何束缚,这着实让阿索相当相当的好奇。
究竟是什么,让一个恐怖级的妖魔竟然可以和人类建立如此密切的关系,人类有个词儿叫做感情,这属于那一种呢
阿索的兴趣瞬间从枪术转移到了这种奇怪的关系上,对于任何一种属于人类的不知道的情绪,阿索都会非常渴望了解。
苍茫到了蝶千索眼睛中炽热的光芒,对手终于也认真起来了。
人马合一,火鬃马前蹄猛的扬起,重重的一踏,斗魂枪同时戳出,一道螺旋灵力杀出,阿索立刻横移闪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