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桥不是跨江桥,属于一条支流上的半观景桥,两旁有步行道和护栏,桥面不宽,可供三辆车并排通过,但长度却足足有十来公里长。
我的车靠边停在桥中间七八公里的位置。
有三三两两晚上不回家男女,也将车停在了桥两边。
黑灯瞎火的。
也不知道他们在车里干什么。
我打算先放疯虫过去。
待陆小欣开车过来时,再用高光照灯亮瞎陆小欣司机的眼睛。
我的主要目标在她。
即便陆小欣的车不因此而翻车,在极速追击的情况之下,司机一定会紧急制动,她后面几辆下属的车必然追尾。
我再下去逮住她。
必然成功。
二十来分钟之后。
前面车灯开始闪烁。
一辆没牌照的桑塔纳,若着急投胎一般,呼啸上桥。
再往后一看。
离他们六七百米之处。
五辆车如同夜空中饿狼,向前凶狠猛扑。
毫无疑问。
桑塔纳是疯虫的。
后面追击的车陆小欣等人的。
这五辆车的性能,明显比那辆桑塔纳好太多。
前后二十分钟左右时间,他们不仅咬住了疯虫,还追得只剩下六七百米距离。
疯虫的车离我越来越近。
我脑子跟他的车轮一样,在急速地转。
我在考虑要不要直接用灯亮瞎余风。
这样不仅疯虫逃不了,而且陆小欣在追上来之后,我可以迅速下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了陆小欣。
仅仅一秒时间。
我否决了这个想法。
容易出幺蛾子。
计划不变!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
红外夜光望远镜非常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