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门来说,一个男的有白富美倒贴,有名师指导,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在大吴这边,对于这群佣兵来说,人生最梦幻的梦想,就是遇到了一位才出江湖,年少多金却又有金大腿可以抱着的大佬,成为他们的手下那是最好。
越年轻,越容易接纳新人,有时候只需要你跟着人家时间长,就可以一人得道鸡犬飞升。
当他们发现孟渔是讲道理、有钱慷慨而且武功高强的侠少之后,第一时间倒头就拜。
于是,孟渔掌控了黑风寨,杀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人,而这些佣兵,成了新的头领。
“嗯,还是挺丰盛的。”
孟渔翻了翻,山寨有三千多两白银,二百多两黄金,以及大量的粮食、珠宝和绫罗绸缎,还有一些陈大寨主的私人珍藏。
“那些作恶多端的,都处理掉了?”
“已经做了,老大。”
“那就好,你们尽快把架子搭起来,我想要一个干净的山寨,日后能变成清风门,说不定再过一些年,变成了清风派等等,总不能留着这些害群之马和我们一起荣华富贵,甚至害了我们,是不是?”
孟渔这样的说道。
“是,是。”
仙门那边白银不值钱,二百多两黄金倒是不错,不过出手太麻烦,也不好解释,同样的道理,剩下的珠宝什么……一颗红彤彤的宝石,让孟渔心中一喜。
“这种宝石怎么称呼?”
这块石头,在仙门被称为下品火系灵石,有点杂质,是一种低级的灵物。
“啊,这是火灵玉,日常佩戴在身上,对真气修炼有效,但是也容易走火入魔,所以一般作为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