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和平终于过了几天休闲时光。
从提特里克回来,“音乐家”这个小团体并没有接其他任务,厨子宣布大家放松地好好休息几天。
等还完车,又付清了所有以往的账单后,厨子将所有人召集到一起,说是要有重要事情宣布。
桌上有酒,也有肉,撒拉肉,大毛子最喜欢的一种生腌猪肉。
“丧!来一杯!”
厨子给宋和平满上一杯伏特加,然后拿起匕首切下一块撒拉肉,将它放在宋和平的盘子里。
“尝尝我们家乡的特色菜!”
宋和平拿起那片撒拉肉看了看,问厨子:“生的?”
厨子说:“嗯。”
宋和平又问:“猪肉?”
厨子点头:“嗯,猪肉。”
生猪肉……
宋和平虽然也受过野外生存训练,但没必要的时候是绝对不碰生猪肉的。
在他老家有种说法,吃生猪肉会发猪瘟。
见宋和平还没下嘴,自己又切了一片,然后说:“像这样吃。”
说完,捏着那片白花花的撒拉肉贴在鼻孔下闻了闻,然后一副陶醉的模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再将那片看起来肥腻无比的撒拉肉塞进嘴里大嚼起来,仿佛在吃什么人间美味。
白熊等人也纷纷开始切肉喝酒,一个个吃得摇头晃脑,陶醉不已。
灰狼说:“丧,这可是好东西,在我们祖国,撒拉肉很便宜,但是在这里可就不容易弄到,你尝尝,绝对好吃。”
宋和平见状也只能学他们的样子,先嗅嗅,然后干杯,最后吃肉。
高度的伏特加如同流火一般从喉咙里顺着食道滑落,仿佛吞下了一团火。
而那片看似肥腻的撒拉肉却很巧妙地中和了伏特加带来的冲击,反而令味觉回到了一种奇妙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