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那可是红磡体育馆啊,自从八三年启用之后,迄今只有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手才能登上红馆开演唱会。
在香江乐坛,红馆就是圣地一般的存在,而自己却有机会出道以来首个舞台就登上红馆,何其幸运也。
王子健不耐烦的道:“啊什么啊怎么,我写给你的歌不想要了”
陈惠娴一想到红馆就激动的魂飞天外,连王子健递来的曲谱都忘了接。
她这时反应过来,连忙将曲谱接了过来,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王总,刚才我太激动了。”
王子健不以为意道:“这三首歌分别是千千阙歌、飘雪和傻女,你重点先把千千阙歌练会,三日之后我要亲自检查,如果过关才会带你去谭校长的演唱会。”
陈惠娴连忙保证道:“放心吧王总,我一定在三日内学会千千阙歌,绝不会令你丢脸的。”
王子健点点头道:“去吧,抓紧时间把歌曲练会练熟,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问我。”
陈惠娴道:“好的。”
一周的时间“唰”的一声就过去了。
今天是七月二日,星期六,谭校长在红磡举办的演唱会已经进行到第三场了。
这一场的重量级表演嘉宾是王子健,消息一经传出,不知道多少人后悔的捶胸顿地,怎么就没买到这场演唱会的票呢
此时红棺内灯光璀璨,人潮涌动,无数的尖叫声、欢呼声直冲云霄,仿佛要把红馆的天花板掀翻。
王子健和陈惠娴坐在后台的休息室里,看着监视器谭校长一连唱了十首歌依然精神奕奕,不由佩服谭校长的体力。
难怪原时空里谭校长七十多岁还能唱,身体底子实在太好了。
接着他又蹦又跳唱了两首快歌,终于看到他明显有些疲惫了,大汗淋漓。
谭校长对着观众喊道:“接下来,有请我的一位小朋友,创作才华出类拔萃的王子健,同我合唱这一首歌一生中最爱。”
话音刚落,一万多歌迷全部站了起来,热烈鼓掌,尖叫声几可震破国产的大块玻璃。
“啊啊啊王子健”
“子健”
“子健”
“”
自从谭校长在金曲奖上公然宣称王子健是他唯一的接班人,谭校长的不少粉丝也喜欢上了王子健。
不过她们可没有爬墙,而是把谭校长视为自己的本命,王子健则视作墙头。
所谓本命和墙头,是一种粉圈术语,本命是粉丝的心头好,基本上本命只要活着,就会一直喜欢下去。
墙头则可以有很多个,是一时的喜欢,当墙头跟本命发生矛盾时,墙头皆可弃,本命依旧爱。
虽然是头一次登上红馆的舞台,但王子健早已在香江大球场和国家体育中心见识过大场面,是以他并不慌张,很优雅地登上舞台,和谭校长拥抱,合唱。
“如果痴痴的等某日
终于可等到一生中最爱”
一生中最爱已是王子健和谭校长第二次合唱这首歌,而且王子健和谭校长共享了版权,两人都可以单独演唱这首歌。
是以两人的第二次合唱没有一点点生疏,皆唱的无比流畅、自然。
至于红馆内的一万多名歌迷,营造出来的气氛非常的好。
王子健和谭校长各自唱主歌时,他们会拍击充气的两根应援棒,给两位歌手打节拍,气氛热烈而融洽。
当王子健和谭校长唱到“如真如假,如痴如醉”时,他们已经不需要谭校长的指挥,会自动自觉地一起喊“嘿”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王子健和谭校长珠联璧合,一首一生中最爱,令全场观众如痴如醉。
只是此时的谭校长气喘吁吁,确实疲惫了,毕竟他已经一连唱了十几首歌,看来要中场休息一下。
谭校长一边喘气一边说道:“很开心和子健一起合唱,下面就让我们把舞台交给子健,一起享受子健带给我们的音乐,好不好”
“好”全场观众不约而同,大声叫好。
王子健手持话筒,对着渐渐从舞台升降机消失的谭校长鞠了一躬,道:“很感谢校长的邀请,让我第一次亲临演唱会现场,这是我的荣幸。下面,带来一首我的新歌红日,让我们一起嗨起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