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听着脑海中久违的提示音,升起了一道幸福感。
当老板就是爽
林启嘴角微微扬起,开始说着木屋书店的规矩。
“本店规矩,书籍只能租借不得售卖,租借期一个月,需要支付租借金。”
范同惊慌失措,他完全就没有准备好租借金。
这等神书的租借金,定然要至高的神物。
普通之物,怎么配得上这本书的身段呢。
林启看到范同的神色就明白了,他没有准备好租借金。
林启叹气在心里安慰自己,就当是给中华菜系找了个接班人吧。
“你看着给,随便给什么都好。”
范同神色一滞,对于林启的感激之意更浓三分。
同时,他也明白了。
老板是一个绝世高人,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宝物。
自己能够找到什么打动老板的呢。
老板这是在告诉自己,要由心走啊,就如同做菜一样,由心入菜
范同心中谨记,取出了一株形似手掌,通体血红色,根须丛生的植株。
“老板这是我偶然所得的一株药草,不知是何物。”
林启的目光看向了范同手中,这一看林启就激动了起来。
手掌参
这是太白七仙汤中的一味药材
这范同手中的手掌参看起来最少也有百年了。
如此年份的药材,针对彦儿的白血病一定有奇效
“这个就是我所需要的东西”
林启的双目火热,一把握住手掌参。
范同看着林启的神色,心里踏实了。
既然是老板心喜之物,那就好了。
“老板,我此行退去好好研究这本书。”
范同实在是太激动了,他要赶紧学会回到云州。
在食王争霸赛上,用这万古食道震惊天下
林启点头,同意范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