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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猥琐(1 / 2)

唐勋其实是很不想来幽州晃荡这一圈儿的。

开玩笑!

这地儿才闹过瘟疫啊!谁有事儿没事儿来闹过瘟疫的地方转悠。

小师叔的手指骨还挂在他的腰上,他一个人活了两个人的份儿,他惜命得很。

但他还是大燕的十六王爷,他哥说十句话,不说听七八句,但两三句是要听的。

所以唐勋来幽州晃荡了一圈儿,怕被看出来敷衍成分严重,专门跑去城北去当了个小厨子,意思意思呆一段时间。

厨子是主业,他的副业么……

不能荒废的呀!

把别人的钱袋捏在自己手里是种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寻找快乐的途中,就看到了不那么快乐的事情,恶犬吃人!还吃的是一个小孩儿,是个男人就该站出来嘛。

虽然站出来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被狗嘴一嘴啃掉头,但没关系,他跑得快。

那捕头称沈十三为将军的时候,他的心还控制不住的跳得迅猛了些。

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黑户。

万幸他是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王爷,沈十三不认识他。

惊慌过后,老毛病就犯了。

作为一个职业大盗,看见有钱人就跟狗见了肉包子一样,闻着味儿就上来了。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别人家的大门口试探了。

但是他还留存了点儿理智。

沈战家哪是这么好偷的?说不定宝贝还没有护卫多,貌似不怎么合算啊……

可是心里真的好痒啊……

正痒得难受,擦肩走过了一个人。

霍清见他藏在角落里徘徊,神色可疑,多看了他两眼。

就是这两眼,让唐勋十分不爽。

首先,他缩手缩脚的在门外徘徊,又是预备做飞贼的,姿态必定相当猥琐。

但面前这个人,腰杆儿停得笔直,看他的时候还是斜视,特么看只猪都没这么鄙视的!

不爽!相当不爽!

其次,他很少讨厌一个人,但就眼前这个,看一眼都嫌多,跟上辈子的宿敌见面一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有些人就是第一眼就莫名其妙的讨厌。

“看什么看,没见过尿急的啊?”

霍清收回目光,不屑言语。

等唐勋看见他光明正大的走进了沈府的大门,顿时就是一哆嗦。

尼玛!进沈战的家跟进自己家一样,这玩意儿不是什么好惹的东西!

嘶~我不会是暴露了吧?

等会儿不会从里面涌出百十号带刀侍卫?不行不行,溜了溜了溜了!

唐勋果断脚底抹油,放弃了沈十三家里的宝贝。

霍清一路直去书房,沈十三没想到他大半夜还来,惊讶了一下。

霍清看到他手上还没来得及放下的信纸,伸手过去,“我看看。”

上面除开写了甄临风的的调军部署,还额外打探来了一个信息——大秦的司金中郎将许睿慈,是蜀国的间谍。

许睿慈是三年前上任司金一职,为人低调刚正,如果张曼兰不说,根本没人没人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竟然藏得这么深!

司金一职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制造,也就是说,这三年来,大秦的经济状况在蜀国面前完全处于透明状态。

历来间谍混入别家朝堂都极为困难,由于这司金一职位的重要性,选择官员更是极为严苛,那就是难上加难,许睿慈能够成功混上去,简直可以荣升史上最成功的谍者,不进千机楼当真的可惜了。

不过既然现在这颗钉子暴露了,沈十三只要把这个消息送回京城就行,皇帝自然会收拾他。

霍清把信纸放下,说,“甄临风比你还心急,如果你不想丧妻丧子的话,你的夫人,是时候送走了。”

甄临风新帝上任的三把火烧得极旺,蜀国被他从内到外的整顿了一遍,这还不够,这次的架势,看样子是想借金山一事向大秦发难了。

这个时间段,比沈十三当初计划的时间还提前了半年。

到时候乱起来,江柔对沈十三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暖床女了,为了确保她的安全,肯定是要被送走的,不可能把像以前一样带她入军营里面随军。

沈十三说:“再等个把月。”

女子怀胎的前三月极为重要,虽然郑立人和祝奕说她这胎极稳,但毕竟还没过三个月,车马劳顿必然不妥。

现在的情况应该还能僵持一段时间,不会这么快就起冲突,个把月的时间,等她的胎稳当一些,还等得起。对方这么痛快就同意了,霍清还颇有些意外,他这次来主要就是跟沈十三说这件事,既然如此,他也就不再多留了。

近些时候,江柔的睡眠质量变好了,不想以前那样轻轻一点动静就惊醒,沈十三出去一趟又回来,她也没有醒。

直到凌晨,已经快天亮的时候,沈十三睁眼就看到她面色痛苦,五官都扭成一团,他立马起来,要去叫大夫。

江柔拉住他,有些艰难的说,“别去,我腿抽筋了,等会儿就好。”

沈十三掀了被子把她的腿握在手里一看,确实是抽筋了。

一条硬直的筋从后腿弯开始,把小腿肌肉绷得僵直,他摸索到她膝盖后窝处两边硬而凸起的肌肉,开始大力按压,江柔神色巨变,强忍了一会儿,小腿上绷直的筋才骤然松了,只是腿上的肌肉还有些抽搐。

沈十三捏住她的腿又按摩了一会儿,问,“好了没?”

她点点头,他便去拿了衣服来穿,边穿边说,“下个月我让人送你和沈度回盛京去,我已经让皇帝解了府邸的封,回去直接住就行,你要是觉得无聊,就把你爹娘接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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