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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清(2 / 2)

新任的哲别可汗上位了,他比老可汗要有野心,胆子也更大,草原上的物资匮乏,除了牛和羊,什么都没有,人要生活下去,仅靠牛羊肉是不够的,于是他想用牛羊和大秦换物资。

可是他的‘换’,不是我们概念中的换。

他们用一头牛,要换别人的十匹丝绸、十把铁器,以及无数漆料、铜料、丹砂、犀皮与象牙。

他们还要跟边城的百姓做交易,还是用一头牛,来换无数的粮食、瓜果、蔬菜、渔猎产品等,总之,恨不得用一头牛来换别人的整个天下。

别人老百姓又不是傻子,你那一头牛能有多大的价值,就要换走人家这么多的东西,人家能干吗?

物品交易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靠双方自愿的,否则就叫做抢了,没有人愿意用一家人几乎一年的口粮,来换一头牛,哲别人换不到东西,索性就开始抢了。

大秦西边的百姓苦不堪言,完全生活在水声火热中。

不换吧,打不过人家,换吧,东西太少,要亏。

哲别人骁勇善战,全民皆兵,就算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儿,也能提枪上马,边城驻军拿他们根本没有办法,但凡他们闯进城一次,城中都像被土匪抢劫了一样,发展到后来,他们连县衙都敢抢。

边城政府反抗了许多次,次次惨败,无奈只能往朝廷上报,

那时候,沈十三已经从军一年。

这一年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兵,被沈国安放在最危险的前锋阵营,跟所有士兵一样,提着脑袋冲锋陷阵,

一年后,他才凭借累累的军功,封了将军。

边城的急报送到京城,皇帝力排众议,任了这个少年将军做主帅,带兵出发,镇压哲别。

这是沈十三扬名天下的一战,那一战,让天下人都认识了他,知道了大秦有一颗新星,叫做沈战,跟他爹一样能打。

哲别凶悍,他更凶悍,他手下的士兵,如同虎狼之师,直扑敌军的腹地,第一仗就打得哲别哭爹喊娘,匆匆拆了帐篷逃走。

后来大大小小,两军交了不少战,一一以秦方全胜作为结局,哲别遭受大创,稍安分了一段时日。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卷土重来,这次反扑,却不是反扑的秦军军队,而是洗劫了各个防卫薄弱的边城。

霍清的家就在边城以南的一个小镇之里面。

那里的镇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里的,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民风很淳朴,可是这次最先被哲别游军找到的,就是那个镇子。

沈十三收到线报赶过去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没了。

到处都是尸体,横七竖八的摆在纵横的街道上,无一活口,连牲畜,都被一一抹了脖子。

沈十三带人离开的时候,十几岁的霍清从一栋房子里面爬出来。

他浑身都是血,受了不轻的伤,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场搏斗,但是输了。他生来就体弱,但这镇子里的风气相当好,没有外面的浮躁,家家户户,只要能够吃饱就行,不追求奢侈,没有多余的物质要求,因此生存压力并不大。

霍清平时帮爹娘打个下手,照顾照顾家里的兔子和鸡,还是完全没有问题,他幼时就爱读书,是家里唯一一个知识分子,多的时候,他会教别人家的小孩儿读书,收取几个铜板的费用,也能够补贴补贴家用。

他原本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在那一次洗劫中,全都死了。

沈十三经过那栋房子的时候,霍清正从院子里往外爬,院子门口躺着一个赤裸的小女孩儿,看样子只有八九岁。

赤裸的小女孩儿。

乱军洗劫村庄,赤裸的小女孩儿,那身上的痕迹,大家都是男人,都明白。

沈十三不是故意要看,实在是那尸体就摆在那里,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看光了。

小女孩儿身上有很多痕迹,惨不忍睹,下身也烂得不成样子,身上没有致命伤,她是被轮致死的。

这么小一个孩子,根本都还没有开始发育,甚至连胸口都是平的,却以这种方式死去。

霍清受了不轻的伤,整个人都血糊糊的,根本看不出他伤到哪儿了,又让人觉得他哪儿都伤到了。

他拖着一路的血痕,爬到小女孩儿身边,哆哆嗦嗦的脱下自己身上的血衣,大哭着把小女孩儿包裹起来,抱着她哭得声嘶力竭。

这样的场景,沈十三见的多了,在乱世里,有战争的地方,多的是生离死别的百姓。

院子里面还躺着四具尸体,分别是霍清的爹娘和哥哥。

他想要爬回院子里,却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身上的血越流越多,哭都没有了声音。

我们来到这世间,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尝尽人间八苦,要目睹亲人离世?

没有人知道。

沈十三驻足,军队自然也停了下来,人们看着这个少年泪流满面,口唇大张,喉咙里面发出来的是跟野兽一样的嘶吼。

沈十三侧首,身旁的两个士兵上前去,把霍清抬起来,不顾他的挣扎,带着他跟军队一起,离开了这个曾经的世外桃源,现在的人间炼狱。

霍清挣扎的很厉害,被士兵直接打晕后带走。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陌生的帐篷里面,帐篷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他想爬起来,但是爬不起来。

身上的伤口都已经被包扎过了,他知道他被那支军队救了。

晚上,一个小士兵来看他醒了没有,顺便还送来了饭,如果他没有醒,士兵就打算自己吃掉。

那士兵见他醒了,惊讶道:“哟!你总算是醒了,这么点儿伤,你也能晕这么久!”

说罢,他将饭菜递到他面前,道:“快点儿,来吃两口!你要是再晕下去,说不定就直接饿死了!”

霍清的喉咙发干,身体还不太听使唤,他虚弱的问,“我在哪里?我……”

他还没说完,那士兵就抢答道:“我们现在在连碧城,我们是大秦抚西军,朝廷派来镇压哲别的,你被我们救了,到现在昏迷了近十天了,现在我们正在向西进发,赶紧养好了伤,就赶紧离开吧。”

军队里面不能留百姓,救了霍清,就已经是例外了。

霍清没再说话,沉默的闭上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士兵那天也看到了镇子被屠的惨象,知道他受了不小的打击,所以对他并没有不耐烦,比较宽容,只是把饭菜放下,就走了。

霍清再养了三天,就能下地了。

能够下地的时候,他就穿了鞋,掀了帘子出去。

那时候是五月,正是春光明媚的时候,他出去没走多远,就到了校场,沈十三正光着膀子,在临时搭建起来的台子上摔跤,下面围了很多士兵,在大声的起哄。

这几天,他从送饭士兵的嘴里,知道了这是抚西军队,而擂台上的那个人,是大秦武将的新秀,沈战,战无不克,风头正茂。

他站在原地看了很久,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个将军是真的很厉害,他一个人在擂台上,干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士兵,精力像永远用不完一样,现在的天气并不太热,但他满身都是汗水,摔倒一个士兵后,他大声的问底下的人,“还有哪个不服气,老子今天让你们看点儿颜色!”

底下立刻有一个士兵笑着抬杠,“什么颜色?黄色吗?”

------题外话------

今天中秋,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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