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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提前杀死了比赛!(1 / 2)

只是没走两步,又回拉。

再变换控球手。

又一个体前变向。

一顿花狸狐哨的动作下来,薛连城已经冲到三分线外一步距离。

奥拉迪波的心一下子绷紧了,两只脚横摆开来,做左右腾挪动作,随时准备撤退,也做往前扑的准备。

因为到了这一刻,他也没拿准薛连城接下来会怎么终结。

而进攻时间还有最后的三秒。

薛连城突然拔起来了。

奥拉迪波下意识地瞄了一眼薛连城的脚下,确认确实起跳以后,才飞身过来前扑。

但薛连城已经高高跃起,奥拉迪波的扑防动作显得有些于事无补了,甚至是有些多余。

毕竟皮球出手,奥拉迪波这才扑到跟前,这种防守动作明显慢了一拍嘛。

两人落地后。

随唰的一声传来,薛连城笑着对奥拉迪波道:“我说了投三分,你怎么就不信呢?”

奥拉迪波满脸苦涩,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而湖人板凳席在这一刻,彻底沸腾了。

随着薛连城这个三分打进,湖人已经从落后2分,到现在反超了1分,这个球确实很振奋人心啊!

反观麦迪逊花园广场,现场一片沉寂。

他们看着场上飞舞的薛连城,一时间思绪恍惚。

曾经这里的王,变成了傀子手,亲手弑杀他们来了。

毫无疑问。

这一刻,无数人升起了懊恼之心。

特别是豪华包厢里的一白人老头,看着场上杀气腾腾的薛连城,一时间久久无语,精神都有些恍惚了。

a-史密斯无比痛苦:“薛连城时刻来了,伙计!不敢想象,上赛季的他还在用这种方式对待别人,没想到这个赛季就用在我们身上了,此时此刻,我只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心痛得快要无法呼吸了。”

一边说着,一边捶胸顿足。

面目可怖,已经深深在悔恨的海洋里无法自拔。

伯克:“多兰太自作聪明了,时年詹姆斯已经三十二岁了,已经来到了巅峰的尾巴,完全没必要为了凑巨头而得罪薛连城,要知道薛连城才二十二岁啊!这么点年纪就已经展现出无与伦比的统治力,未来十年到十五年都是他的天下啊!何况詹姆斯的实力和统治力说难听点还远远不如薛连城,两年的时间里,詹姆斯可谓是屡战屡败,完全不是薛连城的对手,甚至快被薛连城压的喘不过气来了,我不知道多兰请詹姆斯来纽约到底想要干什么?”

迈克-布林:“这个事呢,首先得往回倒,去年的总决赛,尼克斯与金州勇士打到了抢七,最终经过抢七大战才堪堪决出胜负,可以说上赛季尼克斯的冠军并没有企在碾压式的角度上拿到的,所以休赛期多兰就想着补强,刚好詹姆斯意向跳出合同,两人可谓是一拍即合,詹姆斯想要重新证明自己,或者不想活在薛连城的阴影下,打不过?那我直接加入不就得了!而多兰想的是,在卫冕冠军的基础上,再加上勒布朗-詹姆斯,岂不是原地无敌了?而且那时候尼克斯刚刚夺冠,薛连城对于纽约的归属感还是很强,多兰相信生米煮成熟饭后,可以说服薛连城接受这个全新组合,我想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只是没想到薛连城这么刚,死活不愿意跟詹姆斯呆一个队,纽约这才痛失薛连城。”

a-史密斯:“毫无疑问!这绝对是多兰做过最愚蠢的决定。”

伯克笑了笑:“可能也是最无奈的决定。”

迈克-布林:“这可未必,多兰拒绝詹姆斯的加盟,足以让薛连城心生欢喜,而这,就是最佳收买人心的时机,多兰不懂把握罢了。”

伯克:“身在局中,恐怕并没有几个人能看清本质,如果是我们站在多兰的角度,那么面对四巨头组合的诱惑,只怕也很难抵挡得住,毕竟……这可是王朝阵容啊!”

此时。

时间还剩最后的2分04秒。

时间还是很充足的,但对尼克斯来说,这反而是巨大的挑战。

毕竟薛连城杀人的最佳时间,就是进入这最后的两分钟后。

异地攻防。

詹姆斯终于决定自己来了,打了个手势示意拉开。

然后。

在那里运啊运!运啊运!差不多是跟薛连城如出一辙。

就是在那里消耗时间。

但不同点是,薛连城在那里运球,是充满压迫力的,特别是随着进攻时间一点一滴流逝,那种压迫力真的铺天盖地而来,甚至空气都窒息了。

这就是薛连城带来的威慑力。

而詹姆斯的话,就很难有这种感觉,他在关键时刻并没有展现出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换句话说,就是这个球必须我来终结……

这点完全没有,关键时刻詹姆斯传球的例子数不胜数。

这也就罢了!

最重要是绝杀率,杀死比赛的场面,并没有很令人印象深刻的。

而薛连城就不一样。

在最后两分钟他一旦示意拉开,你的心都要跳到嗓门眼,他用无数次实战战绩告诉全世界,他杀死比赛的场次多不胜数。

就与马刺的第六战,最后17秒落后6分,这样的情况,换作一般人可能早就放弃了。

根本就不可能赢的嘛!希望都很难看到啊!

但薛连城3记三分生生地翻过来了,并最终压哨绝杀杀死了比赛。

真的是震撼人心啊!

看过比赛的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怀。

而像这种经典杀死比赛的场面,薛连城还演绎了不少,准绝杀乃至提前杀死比赛那更是数不胜数,这才是他威慑力来源。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

终于。

在进攻时间还剩10秒的时候。

詹姆斯终于动了。

不过不是持球启动,而是招手示意克劳德上来挡拆。

一众观众都看懵了。

他们一度以为詹姆斯要大发神威,干翻冯莱呢。

结果搞了半天,最后还是要叫挡拆。

a-史密斯一头的问号脸:“詹姆斯这是干什么?叫挡拆?”

伯克:“挡拆掩护后显然更容易突破,也更有把握,这无可厚非。”

a-史密斯:“拜托!你可是超级巨星啊!你得强硬起来,把那种磅礴的气势打出来,提振低迷的士气,谁不知道挡拆更容易突破,但你这气势跟薛连城没对上啊!”

迈克-布林:“这就是詹姆斯与薛连城最大的区别,薛连城那真是硬到底,而詹姆斯一旦遇到夹击,他是会传球的……”

话音未落。

在詹姆斯与克劳德挡拆以后,冯莱根本没跟着绕过去,而是选择往前堵,薛连城也帮忙延误了一下。

这种情况,如果换了是薛连城应对,那他会毫不犹豫地后撤步,扬手就是三分。

因为你不跟过来跟防,就等于放我投三分,我怎么可能不投?

而詹姆斯显然没有这样的自信,他继续往里突,发现冯莱已经在前面候着了。

互相对抗撞了一下后。

詹姆斯发现确实很难杀进去,最主要是湖人的防线又继续紧缩了。

没办法……

詹姆斯选择了传球,而这时候,时间仅有最后的3秒钟。

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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