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炸药包炸开。
周遭几十人,被炸得血肉模糊。
被包裹在人墙里的冯氏兄弟,脑瓜子嗡嗡作响。
身下的战马再也承受不住惊吓,将两人从马背上甩了下来。
“总管!”
一旁的死士连忙将冯岸搀扶起来。
这一摔,差点没把冯岸摔个半死。
可冯岸却故不得疼痛,彻底慌了。
他现在无比的后悔,为什么要跟朝廷作对?
“大哥,救我!”
战马受惊,将冯宣甩下之后,焦躁的跳动着。
马蹄重重的踏在了冯宣的背上。
噗!
一大口鲜血从冯宣的口中吐出,“大哥,救,救我啊.....”
踏!
又是一马蹄踩了下去,这一蹄不偏不倚的踩在了冯宣的脖子上。
咔嚓!
直接将冯宣的脖子踩断。
冯宣瞪大了眼睛,眼珠子都差点凸出。
他呼救的手无力的垂落,眼前也开始发黑。
甚至,连冯岸抱住了他,他都没有了感觉。
“老二!”冯岸不敢相信,跟他形影不离的弟弟,居然死在了他的面前。
“总管,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众人拖着他往前走,人群中分开一条路,让两匹发疯的战马逃离!
而此时,李剑歌也是悲痛万分,“狗蛋!”
陈狗蛋是高州一战存活者之一,昔日是游侠,一直从绵州跟着李剑歌来到了岭南。
“冯岸狗贼,杀我兄弟,今天,老子跟你同归于尽!”
前方的屋顶之上,又一人点燃了身上的炸药包,“李司马,我罗铁,昔年好勇逞凶,碰到你,方知何为侠。
你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我罗铁,今日,就当一回大侠!”
罗铁没有丝毫的犹豫跳进了人群里。
轰!
“兄弟!”
李剑歌发了疯一样往前跑去,可他太用力了,脚下一空,直接跌进了房子里。
白不易和元大真也是双目通红。
什么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这就是!
“狗娘养的,老子跟你们同归于尽!”
接二连三的人,点燃了自己身上的炸药包,跳进了人群里。
“我叫李剑歌,不服者,随时可以来找我!”
“你们这样算什么游侠,真正的侠,大隐隐于野,小隐隐于市。”
“你们记住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真正的侠,从来都不会欺压百姓!”
“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李剑歌混了,跟着我李剑歌,吃香的喝辣的,当个人人敬仰的大侠!”
李剑歌从绵州打到了岭南,身边的兄弟也是越来越多。
他崇拜秦墨,认为秦墨才是侠的代表。
除了为他父亲洗脱罪名,也想入世当一名真正的大侠。
就像朱国公那样。
当白不易,元大真带着新书来岭南宣传新学。
他对侠有了新的感悟。
他认为,侠不应拘泥。
身居庙堂,为天下百姓者,是为侠。
弯腰种地者,为三餐而碌者,同样是侠。
侠从来就不是刻板的。
侠,是自己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