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局,要不这案子别查啦!
我看十有八九不是冤案。
詹德华犯了什么罪,他自己心里门清。
所以在听到名山化工被处罚,眼神看不到一点波动。
问什么都不回答。”
“这么有意思的案子,为什么不查!”杨霄持反对意见,笑着说道:
“一个消防科员,联合女朋友在半年时间里敲诈勒索当地企业几十万,他是怎么做到的?
背后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
邹花在举报詹德华之前就做好出国准备,她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共犯?
詹德华到底是认罪,还是顶罪?
这几个问题不查清楚,这个案子就是个无头案。
即便詹德华已经在服刑,案子也不算破了。
厉韬,你是詹德华的同学,对他的情况了解多少?
詹德华和邹花是怎么认识的?”
“好像是相亲认识的吧!”厉韬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对杨霄说道:
“我记得在网上跟詹德华聊天,说起过这个话题。
是消防队的同事牵线搭桥,介绍他跟女朋友认识,我想想……介绍人好像是他的大队长!
没错,就是云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你说的是尚志!”吕通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杨霄注意到吕通的异常,问道:
“怎么?
有什么问题吗?”
吕通对杨霄说道:
“杨局,您等我一下!”
吕通匆匆离开杨霄的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吕通再次回来,他的手里拿着两份案卷,放在杨霄面前,说道:
“杨局,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农历三十那天,云景县原消防大队大队长尚志前往云景县公安局保案,年仅十岁的女儿被人绑架。”
杨霄面前的其中一份案卷就是关于这起绑架案的。
案子到现在也没有侦破。
尚志的女儿人间蒸发,生不人、死不见尸,同时绑匪也下落不明。
案子成了悬案。
尚志为了寻找女儿,从消防队离职,据说现在老婆已经变得疯疯癫癫的。
吕通打开另外一份案卷,指着上面的日期说道:
“也就在当天,邹花因敲诈名山化工,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在那里邹花向警方交代受到詹德华胁迫,威逼她出面敲诈包括名山化工在内的多家企业。
云景县对该案立案侦查,二月一日逮捕詹德华。
杨局,绑架案、敲诈案几乎同时案发,这会不会是巧合?”
尚志!邹花!詹德华!
三个有着复杂关系的人!
绑架案!敲诈案!
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案子!
现在却意外地摆在杨霄的面前。
杨霄认真翻看案卷,两个案件除了案发时间相同,都是一月二十五日,其他地方看不到任何关联点。
难道真是巧合?
杨霄从来不相信巧合。
只是单从两份案卷,杨霄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杨霄合上案卷,这么有意思的案子勾起杨霄的兴趣,他决定亲自办案,对吕通说道:
“要想查明事情的真相,我们或许还要再去一趟云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