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萧克龙在开玩笑,但陈公子却笑不出来,他清楚这个胡商的潜台词——他在高调地宣布着自己的信誉十分可靠,但相对的,这份可靠也是用一笔一笔的大数目堆砌出来的。
陈公子不是贺难那种会乱花钱的人,这和他们从小的成长经历和性格有关——贺难虽然本身没有什么钱,但山河学府学生的食宿费用都由山河府资助,所以叔叔和姑姑给他的生活费都被用作在他那五花八门的兴趣爱好上了;而陈炎弼虽然家大业大背后有个天大的靠山在,可毕竟身份并非嫡系血脉,所以从小他就有意识地在避免着亏欠家族,就算账不记在纸上也会记在心里。
而现在二人的职责也有所不同——贺难是他们这个小团伙的头儿,他只在乎完成目的,但陈公子可是负责管账的。同样是一份非常贵重的情报,贺难可能会花一吊钱去买一赠一,哪怕赠的是个笑话也能听个响,但陈公子就倾向于只花八百枚铜板去获取他需要的那一份。
当然,镖局劫案事关重大,小郁也是陈公子的朋友,所以该花的钱他一点儿也不吝啬,但不该花的他也绝对不会让哈姆德占到便宜。于是,陈炎弼便开口了:「虽说陈某有事相求且在商言商,但也不妨碍咱们交个朋友——哈姆德先生在旅途当中的一些传奇经历我也从旁人口中有所耳闻,但毕竟道听途说不算痛快,既然今日见着了本人,那想来还是从您本人口中说出来更加翔实。」
「行啊,那我就拣最近的一段儿来说好了……」能做到行业标杆,哈姆德的聪明机智显然不容小觑——就在陈炎弼于落雁城里调查他的时候,他的一些伙计自然也反过来摸了摸陈公子的底儿,所以说这卷胡子今天也是有备而来,他哪里能不知道陈炎弼想用什么作开场白?不过毕竟人家这么捧着他,他也就如实相告——说的,正是那邪剑「加雷斯的诅咒」的前尘往事。
这把具备传说的宝剑,还真不是哈姆德偶然得手才要在盛国寻个好买家,而是一个出手阔绰的神秘买家主动找上了他——但据哈姆德所知,这位买主找的掮客也并不只有他一个,有几家口碑较好的行脚商都接到了这份雇佣,而且这雇主不但预先支付了不少路费,还承诺「就算拿不到货物也无妨,但能完成这笔交易的人还会得到相当丰厚的报酬。」
其实预付大笔报酬这件事儿,在这个行当里是不兴做的,因为很多人拿了你的钱却不为你办事,而这天南海北你又去哪去找他?不过哈姆德的确是个商誉良好的掮客,在收到这笔钱之后就把这件事儿记在了心上——但这时间可是三年前了。
起初这柄剑的下落是十分清楚的,这柄剑为獦狚的大司之子所持有,后来被这王子转赠给了自己的护卫官——对于护卫官来说,主君恩赐之物怎可随意交易给别人?所以任凭掮客们使出十八般武艺来都说不动,这事儿也就被当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反正钱已经到手了不少,那雇主都没说什么,自己这个替人办事的还操什么闲心?
但后来随着獦狚与
沙胡、盛国、狸奴爆发了一场四方混战,这位护卫官战死沙场,随身佩戴的这柄宝剑便下落不明——恰巧哈姆德当时正在狸奴国经商,便花了一笔不菲的价钱从狸奴国的拾荒者手中取得了这把剑带回中原。
然而,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哈姆德拿到邪剑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其它几家的耳朵里——要知道,这几家口碑好的是「商誉」,可不是「道德」,雇主也只在乎货物能不能交到自己手上,并不在乎交货的人是谁,更何况他们谁要是能从哈姆德手中搞到这把剑简直是无本万利的买卖,所以这返程路上有多惊险也可想而知。
长途商队中通常也会雇佣一些高手保驾护航,哈姆德也不例外,而为了这把剑和自己的命他也是下了血本,到了临近盛国边境的地带他当时所在的商队损失近半,最后哈姆德一口气雇了将近十个高手——当然,他也知道人心难测,这些所谓的高手当中没准儿就有对家派来的卧底,所以这浩浩汤汤的大部队也只是障眼法而已,真正的宝剑则被他本人和两个心腹连夜带走,直到沿山寒关入盛国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但一路上也是万分小心才安然无恙地把邪剑带回了落雁城——这儿也算是他的大本营了,更有衔阳客栈的庇护,总算是能合眼睡下了。
「所以说,我再雇人把剑抢回来完全就是给自己找麻烦……这把剑就是个烫手山芋,谁揣着它就连睡觉都睡不安生。」哈姆德解释道:「至于我那些同行嘛,虽然他们也不干人事,但毕竟我和郁局主已经完成了交易,他们再去夺剑的意义也不大——他们最终还是为了求财,与其冒着得罪中原三大镖局和雇主的风险,倒不如直接来抢我划算呢!」
「不过的确有一件事儿让我比较在意就是了……」这哈姆德一看也是没少喝酒吹牛,更别提他的话现在还值着价呢!吊人胃口的本领也是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