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爹爹捡回来的孩子,算是她的四哥。
他因为生出来是六指,被他的爹娘当怪物给扔了,后来被她爹爹捡回来了。
那会儿三哥才出生两个多月,捡了他,就当家里多了个儿子,就这么吃着娘亲的奶,跟三哥像双胞胎一样,一天天养大的。
因为爹爹说捡他的时候看到了长庚星,所以就顺着林家的字辈,给他取名叫林长庚,是正经上了族谱的义子。
据说,爹爹的本事,就他学得最好,连大哥都比不过,而且他多出的那根手指也很灵活,小小年纪,连珠箭准头好得很,旁人也不会因为这个嘲笑他,反倒是羡慕得多。
结果在家里好好地养到十一岁,叫他的亲爹娘听说了,天天来纠缠闹腾,讨东西,抢猎物,又死活不承认当初扔了孩子,非说是爹爹偷的。
林长庚是个早熟的孩子,搞清楚事情之后,直接就跟着他们回去了。
当时村里有不少人骂他没良心。
可其实,他心里打着主意,听说回去之后,把他家里折腾地鸡飞狗跳,在家啥活儿也不干,打了猎也从来不往家拿,家里一点光也沾不上,还得伺候他,没几天就闹起来了,然后就天天闹,赶他他还不走。
几年后他爹死了,他娘改嫁,他又回来了,但也没再住在林家,而是自己住了一间老屋,倒是天天过来帮忙。
尤其是三哥生病之后,他……
啊啊啊啊!
林宝月忽然发现,她居然把三哥哥忘得一干二净!
主要原主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天天一起床就上山找东西,几乎不跟三哥打照面儿,所以她居然没想起来!
三哥哥生病下不了床,这会儿就躺在屋里呢!
她洗刷刷半天,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果然,到了一个新地方得自己去踩点儿收集信息,不能只依赖原主的记忆啊,主要原主的记忆除了渣男刻骨铭心,别的简直就没啥了啊!
她思维飞转,但在林长庚眼中,就是她呆呆看着他出神。
林长庚皱着眉头,又问了一句:“你在干什么?”
林宝月伸出手:“四哥,你拉我一把。”
原主是不叫他四哥的,乍一叫,林长庚不由挑眉,沉默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提住她小臂,把她提了出来。
林宝月整理着湿哒哒的衣裳,一边瞅了瞅他。
这孩子的气质,还挺狼崽子的。
他身量修长又挺拔,手长脚长的,又是个清俊凛冽的长相,皮肤黑,眉眼锋锐,眼瞳更是格外黑,眼神儿犀利,是一种介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气质,又成熟又有少年感。
而且古人这种少年感,跟现代高中生那种明亮的少年感不一样,是一种沉淀的少年感,特别有味道。
此时他正别着脸,不看她,也不说话。
林宝月后知后觉想起来湿身是不是很失礼?
结果看了看自己,也就湿了一点膝盖和袖子啊!
于是就笑着跟他道:“四哥,你来找三哥的?”
林长庚点了点头,这才举步往里走。
因为三哥天天躺在床上,怕生褥疮,毕竟也是十六七岁的大小伙子了,家里女人给他打理不大方便,所以林长庚每天都会过来一两趟,给三哥翻翻身,揉揉腿。
林宝月也不方便进去,把他送到门口,想了想,又端了一盆水过去,去自己房间拿了擦身体的巾帕,然后推开门,把盆子端到了门口:“四哥,麻烦你给三哥擦擦身。”
林长庚嗯了一声。
幸好天气很热,要不然还得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