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在他的背上,偏头看着路边萧条的景色,都觉得很有意境。
只是去往县城的这条路,还是一样的颠簸。过了四十分钟,两人才来到县城。
秦志明载着唐亦甜在县城穿梭,并没有去国营饭店。
最终自行车停在了一个大门前,大门的上方还有几个大字。
上书:《红兴农机厂》
不用问,唐亦甜就知道,这是秦志明上班的地方。
两人下了自行车,秦志明转头看着唐亦甜笑着道:
“媳妇,这是我上班的地方,今天我带你尝尝我们农机厂的食堂。”
这时候面前的大门开了,一个腿脚不利索的大叔走了出来。
对着秦志明喊了一声。
“厂长来了。”
秦志明点了点头,看着唐亦甜道:
“媳妇,这是羹叔,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现在是农机厂的门卫。”
听秦志明说,对方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唐亦甜脸上带着敬重,喊了一声。
“羹叔好。”
然后自我介绍道:
“我叫唐亦甜,是下乡知青。”
羹叔看着唐亦甜,笑呵呵的回了一句,“唐知青,你也好。”
然后对秦志明道:
“志明,这就是你天天说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媳妇?”
话落,羹叔认同的点点头,笑着继续道:
“我今天算是长了见识,小唐知青,不止长的好看,人也好,是个顶好的姑娘。”
顿了顿他才又道了句,
“能娶到这个好的媳妇,你小子也是个有福的。”
秦志明觉得羹叔这话很对,笑着回了一句。
“我也这么觉得。”
话落,秦志明目光看向唐亦甜,认真的说了一句。
“我一直觉得,能娶到我媳妇,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对着秦志明毫无预兆的表白,唐亦甜脸上带着大方得体的笑,就是脸颊有些红。
羹叔听着秦志明这黏糊的话,笑骂了一声。
“没出息。”
紧接着又说了一句。
“你小子快带着小唐知青进去吧,就你现在这副模样,被人看到,咱们厂的形象都没了。”
秦志明脸带笑容的,收下了羹叔的夸奖。
把自行车交给羹叔后,就牵着唐亦甜的手,就走进了农机厂。
两人刚走进大门,没几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从一旁的屋里出来。
看到对方的容貌,唐亦甜愣了一下,这人的脸,带着大面积烧伤后留下的疤。
再加上身高不矮,身材魁梧,这猛然间出现,还真有些唬人。
要是胆小的撞见怕是会被吓哭。
犹长胜看到秦志明喊了一声,“厂长。”
秦志明牵着唐亦甜的手,转头看媳妇脸色没有变化,才看向犹长胜招呼了一声“犹队长。”
然后才给唐亦甜介绍道:
“媳妇,他叫犹长胜,是农机站保卫科队长。”
犹长胜看向唐亦甜,直接回了一句。
“红星农机厂,保卫科从组员到队长,只有我一个人。”
听着对方直白的冷笑话,唐志甜嘴角弯了弯,笑着回了一句。
“那你很厉害。”
秦志明能看出来,犹长胜对他媳妇的态度有些不同。
这让他心里的占有欲作祟,改为揽着唐亦甜的肩膀,笑着给他介绍了一句。
“这是我媳妇,唐亦甜。”
犹长胜扫了秦志明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淡淡的回了一句。
“我是毁容了,但还没瞎,看的出来。”
唐亦甜在一旁,看着两人说话,虽然看着不和,却又莫名的异常和谐。
还有这个犹长胜,真的很特别。
在开朗的人,只要毁了容,多少都会变的有些古怪,或者是自卑。
可犹长胜并没有,他好像并不在乎自己的容貌,甚至还能拿毁容来开玩笑。
就是他不太会开玩笑,沉闷的语气说出来,也都是冷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