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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1 / 2)

虽然宋、齐两国都有不奉天子之命,擅自举兵讨伐诸侯之罪,但题目将两战并列,让考生以这两段为题,肯定不是简单的让人一同批判。读题的时候要先仔细体味题中两段文字,两段文字中的主语是有微妙差别的。

春秋按对人物的称呼用词不同,显示出史官对他们的尊重等级不同。如称某国人低于称名,称名又低于称字,称字低于称官职

主语的差别也就体现了史家褒贬之意。

宋伐郳一段中对宋桓公所联合的诸侯大军的称法是“人”,如“宋人”“齐人”“邾人”;而在齐伐楚一段中,对诸侯的称呼是“齐公”“陈侯”“曹伯”“许男”一类。

这个小小的区别,并不是因为前者指代大军,后者指代会盟的公侯,而是表现了史官对这两场征伐的主持者评价的差异按左传中,齐桓公讨伐楚国中途,停留在陉亭,向楚臣宣告的讨伐理由即是楚国不为周王朝上贡苞茅,影响了天子祭祖。祭祀是国家大事,齐桓公为朝贡、祭祀事讨伐楚国,虽然未奉天子之令,却也有尊重周天子权威的意思。

故而史官记录这段史实时,在诸侯的称呼上就依公侯原本身份来,而不像对宋公那段一样以“宋人”相称。

这个阅读理解做不到位,写桓公的那两扇议论里就有一半要跑偏了。

春秋虽是史书,但孔子编春秋时,“笔则笔,削则削”,成书后存留的史料都是为了体现“尊王道、讨不臣”这个思想的。所以作文的时候不光要斥住宋、齐两国诸侯之罪,还须要结合左传内容,褒扬一下齐桓公在讨伐楚国中表现出的尊王的态度

宋时写文写多了,思考速度极快,脑中想着后面的,笔下先依承题发挥,作出起讲周以天子一人莅万邦,以万邦而奉天子,征伐只能操于天子之手,岂有诸侯自己率兵讨伐同为天子诸侯之国的岂有诸侯之长不受天子明命,以霸主身份驱役各国兵力的

发凡之后,便按原题中宋、齐两国之事,分四扇八股论句激情评论

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不受命而伐郳之罪,指出其应当承先公之命而尊王室、守臣节;后斥齐桓公为成就霸图,擅天子之权,节制诸侯伐讨伐外夷之地的楚国。写到文章结穴也就是八比中最后的束二比时,还得特别赞扬一下齐恒公关心王室祭祀,是一片拳拳尊王之心。

文末大结仍是呼应开头,点出春秋大义也就是尊王。若诸侯都能尊王令,征伐皆自天子一人出,天下自然大定。

明尊王、讨不臣之义,使后世乱臣贼子不得不有所畏惧。

“此春秋所以经世也。”

他写到这一句时,也从胸中轻轻吐了口气。

不是因为文章写完了而松一口气,而是因为他写这篇文章时,思路不由自主地偏向了新从晋江网下载的明清春秋学理论。

郑朝学术延续宋朝,春秋重胡氏传,而胡安国是二程门下私淑弟子,胡传中常以义理解春秋,尊王攘夷的思想极为强烈,而且特别重视以“天理人欲”解释文中写法、称呼的细微差别。

而在他那个世界,到明朝后期,学者渐渐感觉到胡氏传对思想的束缚,以及义理解经中强辞夺理的地方,开始回头研究汉代经学,重视考据而轻义理。发展到清朝,就基本抛弃宋代的义理解释,兴起注重考证的朴学。

他看了两篇明清春秋学论文,就已经不自觉受了诱导,这篇文章里竟没提一笔“宋人”与“桓公”这两个称呼背后所藏的天理,写到齐伐楚也没提一笔胡氏最爱论的“攘夷”。

偏偏他写完也不后悔,再看几遍这篇只列举经传内容为论据、半点不涉及理学的文章,都觉着不能删改。

说是一字不易也太夸张,可这篇文章里实在没有容得下“天理人欲”之论的地方了。

他又吐了口气,提起笔来改格式、挑错字,决定一字不改地把它交上去管他这回考得过考不过,反正他是保送生与其把这篇文章修改成他自己也不能满意的模样,还不如就按着自己的本意来,让方提学这样的大家看看他的文章可行不可行。

他把草稿改好,拿出稿纸来抄写,才想起刚才方提学在旁边看他的四书文,猛地抬了一下头。这一下正好看见方大人坐在堂上,精光四射的双眼正盯着他们这些考生,蓦地与他目光相撞,忙又低下头,仔细誊稿。

两篇文章抄完,也还没到中午。不过他没什么要改的,这场内也不是呆着舒服的地方,索性还是先走了的好。

他把卷子收起来,便到堂前送给收卷官。

院试的卷子也要糊名,以防作弊,却只糊名不誊抄,而且提前交卷的考生,提学一眼就看见人了,这道糊名手续也几乎等于无。

宋时上前交卷子,方提学招了招手叫他过去,要给他做个面试一般来说都是第一场考试后转天再面试,不过他交卷子交得太早,龙门还没开,这工夫也是白在门边等着,方大人索性就想多考他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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