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有意见,大可以向警务督察反应情况,也可以向政法委进行投诉,甚至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进行反应。”
“不管我们警方违反了哪些规定,那也应该由党规法纪来进行处理。”
“可是你现在公然袭警,公然打伤人,这完全就是目无法纪,枉顾党规。”
“而且看样子,范斌同志这很可能已经属于九级伤残了,沈幼宁,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你身为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如此滥用职权,你对得起身上的党徽吗?!”
这一刻,刘玉强将心中的怒火与不满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而且他每一句话,都站在了党规国法的角度上,把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身为副省级城市公安局的常务副局长,如今又暂代局长职务,怎么可能是草包?
他说了这么一堆,归根结底总之就是一个原则,那就是他先把自己这边归属于‘受害者一方’。
这样一来,不管对方如何做,哪怕官司打到中央,那也是他们有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公然袭警了?”
沈幼宁冷笑道:“我朋友跟范斌之间有私人恩怨,两人发生口角,范斌率先拿枪指着我们,我朋友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这才被迫进行自卫。”
“以让范斌失去动手能力来换取保障我们三人的生命安全,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再说了,你们身为警务人员,随意用枪指着国家公职人员,随意用枪指着一个市委常委,我还没追究你们滥用枪械的罪名呢,怎么,你们公安局是要造反还是准备叛国?”
我尼玛……
听到沈幼宁的话后,刘玉强鼻子都要气歪了,话还能这么说?
说实话,在他到来之前发生的情况,他根本就不知道。
如果知道范斌之前动过枪,那么他就不会说刚才那些话,而是改变一些策略,从别的地方入手。
现在好了,被对方反而扣了这么一顶帽子,刘玉强也吃不消。
“哼,在场这么多人可都看着呢,范斌同志刚才并没有开枪的动作,甚至在我来了之后,他都没有任何危险性。”
刘玉强咬着牙反驳道:“可你还是让人在他不具备攻击性的情况下,硬生生的打断他的腿,这就是故意伤害。”
“我说刘局,你长得眼睛是用来出气用的吗?”
沈幼宁指了指李华那边:“刚才我朋友动手的时候,范斌手里可是一直拿着枪呢,按照你的意思,是要等到范斌开枪,我朋友才能自卫是吗?”
“沈幼宁,咱们都不是小孩子,在这争论这些没意义,现在,你们乖乖的束手就擒,等待组织上的调查。”
论口舌之争,他如何是沈幼宁的对手?
扯来扯去,最终吃亏的还是他,所以他干脆不说了,反正你们在公安局闹这一出,我们就有权把你扣下等待调查。
“笑话,我想走就走,你还留不住我!”
沈幼宁冷笑道:“要不你试试?”
既然拼权势,那沈幼宁索性就拼到底,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