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参最终没有死。
羊毅高高挥起的宝剑,没有落到李参的脖颈处,留了他一命。
李参闭着眼睛良久,没有感受到身首分离的苦楚,睁开眼睛,便看到羊毅这剑,横在了自己的面前。
李参不知羊毅的用意,紧盯着对方,并无惧意。
羊毅随即便抽回了这剑,插入剑鞘之中。
“你不杀我?”
本以为必死无疑的李参,突然有了几分的惊愕,心中更是挣扎起来。若是能活着,谁又愿意命丧黄泉。
读者身份证-五六37四三陆七伍
羊毅看着李参,轻蔑地笑道:“你本来是要死的,只是我家君侯觉得你还有用武之地,所以留你一命。”
“君侯?”
李参突然反应过来,能决定他生死的,只有曹昂了。
李参不傻,曹昂之所以留他一命,无非是有所图。而此时李参身陷囹圄,曹昂能从他身上得到的,并无多少。李参在羌胡之中,没什么威望,曹昂不可能用李参来收服一众叛乱的羌胡,而剩下能让曹昂看重的,只有他李参这个人了。
为曹昂效命,曹昂就能留他一命。
若是从前的李参,当然不会愿意,他名门出身,大儒子弟,前途远大,如何会给曹昂做狗。
可现在的李参,不过一落汤鸡,落水狗,人人喊打,天地间亦无一容身之地。
投奔曹昂,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李参突然跪在地上,对着羊毅深深一拜道:“今李参走投无路,唯有曹君侯愿容留李参。若君侯不弃,李参愿为君侯门下走狗,生生世世为君侯效命,若敢违背誓言,必当人神共愤。”
李参没有选择,既然决定投靠曹昂,索性便投个彻彻底底,不留余地,让曹昂对他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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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李参这个态度,羊毅很是满意。
要得便是李参这种聪明人,懂得选择和付出,若是李参犹犹豫豫,他这把剑,还真有可能落下来。
其实收服李参,是羊毅一早给曹昂的建议。
曹昂一开始,还真是想杀了李参。毕竟李参的身份敏感,所作所为,弄死也不为过。
但羊毅却认为,李参文武出众,能力过人,乃是一个全才。更兼他身败名裂,人神共弃,已经没了出路,所以将其收为己用,最是合适。
曹昂身边的人,武将居多,一些文吏,也多是正儿八经之辈,没有一个阴毒狠辣之人。唯一一个郭嘉,有些前途,可又太年轻了。
成大事者,手底下不能尽是鸱目虎吻、鹰视狼顾之徒,可没点阴暗之辈亦是不行。很多时候正路走不通,就要走偏路,没人可不行,一如刘邦之陈平,王莽之刘歆。
曹昂立刻便为羊毅说动。
自己是要做圣人的人,很多时候,不得不趟浑水,可这容易脏了自己的手,所以曹昂确实需要一个能给他出阴谋,耍奸计的人。
李参虽说不太合适,但总比一些生瓜蛋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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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毅没有管跪在地上的李参,而是一个人回到桌案后,擦拭起刚才那柄剑来。
“是否收下你,我说了不算,今天晚上,你就去见君侯吧!”
这时有人进来,挽着李参就要离开。
羊毅忽然抬头说道:“大道理不用我跟你讲,你个人都明白。你要清楚的是,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而抓住这个机会,你又能付出些什么。”
李参身子一顿,良久才离开。
羊毅看着李参的背影,不由得一笑,自己如何会多嘴,或许是在李参身上,看到了昔日的自己吧。
李参连夜被送往冀城,在半道上遇到了东进的曹昂。
与羊毅对待李参的态度不同,曹昂这里,就和善了许多。为了给李参压压惊,曹昂还让人张罗了一桌酒菜,以供二人小酌。
李参看着桌案上的酒肉,忽然想到,若是自己不能让曹昂满意,是不是这顿饭就成了自己的断头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