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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练枪(2 / 2)

“贝克曼你在教路飞射击?”

身为船长的香克斯问道。

“随便教教,但路飞的天赋很高啊,一个下午,他的命中率已经高的吓人,毕竟是卡普的孙子。”

路飞大口大口的吃饭,对于贝克曼的评价不以为意。

这具身体的战斗天赋的确很高,并且他还有一个很牛逼的爷爷,这让他干什么,别人都觉得合理。

因为是卡普的孙子嘛。

路飞觉得,自己努力也有在其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海贼王并不是讲血统的世界。

要比血统,没有谁比天龙人更加高贵了。

多弗朗明哥这天龙人血脉是个几把,艾斯这海贼王后人又是个几把。

但海贼王是讲命运和天生强大,这两个的。

橡胶果实,或者说尼卡果实,毫无疑问的有命运的色彩。

那个最终之岛,也有着宿命的色彩,海贼王罗杰那么强大的人,也只能感叹自己去的太早了,没有半点用处,只能将时代,交给未来。

这几乎将命中注定四个字贴脸写上。

至于天生强大,则是指四皇的大妈以及御田这种天来就强的怪胎了。

比起这两,路飞觉得自己的这个卡普之孙,多拉格之子赋予的血脉力量微乎其微。

还好,他成长性还是很强的。

“贝克曼,路飞的天赋强,那还不如教他剑术呢,你这不会是想误人子弟吧?”

有海贼笑嘻嘻道。

枪手的就业前景比不过剑豪,这是铁一样的事实。

“瞎说些什么呢,以路飞的天赋,他要是一直专精火枪,说不定很快就能觉醒那个。”

贝克曼不爽道。

“真的吗?不会吧喂?”

海贼们闻言,纷纷看向大口吃肉的路飞。

这个小子呆头呆脑的,身体也很瘦弱,实在看不出天赋异禀,但他可是拥有着霸王色的家伙。

并且七岁就觉醒了霸王色。

“那个,是什么?”乌塔在路飞身边有些好奇。

她戳了戳路飞的腮帮子,后者没反应一般专心对付着美食。

“潜藏在每个人身体的力量,霸气。”

“只不过并非是霸王色那种霸气,而是普通一点的,每个人都拥有,根据用途细分为武装色和见闻色两种。”

海贼们向歌姬解释,但她明显对这些不感兴趣,没有过多追问。

吃过了晚饭,海贼们拿着凳子排排坐,等候歌姬乌塔出来唱歌。

在路飞去练枪的时候,乌塔也在做自己的事情,她在自己创作歌曲,然后在晚饭后唱出来。

这是红发海贼团仅有的娱乐活动之一。

路飞也安静的聆听着乌塔唱歌,谁会抱怨一个声音好听的小孩子呢?

路飞对于变强的速度并不迫切,还是要注重劳逸结合的,天塌了,有爷爷和爹在前面顶着呢。

歌曲结束,乌塔就来找路飞玩了,“路飞,我们来下棋吧。”

“好!”路飞点头答应,狠狠地虐杀了乌塔。

之后乌塔开始教路飞读书识字。

“有敌人!发现海贼团!”

窗外一阵躁动,过了三分钟,又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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