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咔咔。
抓着巴达威胳膊的警员,双眼眯成一条缝,还被照相机的闪光灯照的头晕。
他们逮捕巴达威的时候并没有大张旗鼓,相反还是尽可能隐匿行动的。但是,巴达威也算是个公众人物了,并且正在参加一场高尔夫球赛,警员们也不可能等到比赛结束,那样变数太多了,尼查自己都没有信心能保守秘密那么久。
等巴达威被送到警局的时候,警局外的记者已有数十人之多。
已故国会议员的女婿,现在被带回了警局,且坊间传闻,“伦恩议员溺亡案”又重新启动了,种种联系,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系列的联想,并诞生大量的收视率和阅读量。
至于说“坊间传闻”从何而来,那就不需要明说了。
“江队,人带进审讯室了,对方要求律师,此外一言不发。”尼查语气郑重,但并不焦虑。这是事先就能想到的情况。
在欧美式的司法体系下,闭口不言几乎是所有嫌疑人都会选择的方案,区别只在于有的人真的有律师,有的人不仅没有律师帮忙,甚至请不起律师,那就得在审讯室里耗很长很长的时间,且没有意义。
巴达威自然是有律师的,所以,他只需要保持沉默,等待律师做事就行了。
在这种模式下,审讯初期的有钱的犯罪嫌疑人,是处于优势状态的。
不过,就尼查来看,巴达威的反抗的程度还是比较异常的。这种时候,正常人的反应不是应该首先质疑警察“为什么抓我”吗?
但是,有质疑就得说话,有对话就有可能被警方利用,所以,巴达威的表现更像是经过了提前准备和训练的。
当然,仅仅这一点别说是证据了,连推理都算不上,有钱人接受过审讯教育算什么事,巴达威有准备更不算什么事。
但尼查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
“理论上,我们可以采集巴达威的各种生物学特征了。”尼查期待的看向江远。
“目前能用到的就是足迹了,不过,你们可能不好用来当法庭证据。”江远停顿了一下,再道:“直接证据暂且这样,我觉得可以看看巴达威之前的口供,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之前的口供就有问题了。”
伦恩议员溺亡案是大案,所以,虽然往来无白丁,但警方还是给所有人都录了口供。
尼查一拍大腿:“我也觉得这是个突破口。”
现在的新证据是指向巴达威的,那回看此前的口供,若有异同之处,就可以深究一番了。
钟仁龙将巴达威的口供捡了出来,拿给众人一起评判。
正如江远之前所阅读过的那样,巴达威自述,party后半场,他是跟朋友苏拉依曼在房间里喝威士忌酒。
不用尼查多说,立即有人又将苏拉依曼的口供调出来,打印分发给众人。
与此同时,又有警员开始从视频中寻找苏拉依曼的身影。…
苏拉依曼的说辞是跟巴达威差不多的,而他在监控下也是……颇为谨慎,但从时间线上来看,party后半场,苏拉依曼多次出现在大厅的另一端。
换言之,苏拉依曼本人至少不可能全程跟巴达威在一起,而他的口供也显而易见的撒谎了。
“这么明显的问题,之前都没有发现吗?把苏拉依曼带回来!”尼查佯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