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刑警支队的内部厕所里,江远听着崔启山的话,内心已有了揣测,但还是问道:“你直接说吧。”
“行。”崔启山长吁一口气,道:“我长话短说。昨天凌晨,萧思和另一名年轻刑警卫常学,俩人审讯一名嫌疑人,中途,凌晨两点钟,嫌疑人要求上厕所,就由卫常学带来了卫生间,拷在了马桶旁,由他自行如厕。结果,人不见了。早上6点钟,俩人报告,人跑了。”
短短一句话,江远就能察觉到好几处违规的地方。
江远不置可否,问:“你找我,是想要做什么?”
“最好,是能把人给抓回来。”崔启山说话间注意了一下江远的眼神,无奈叹口气,再道:“嫌疑人涉及入室盗窃系列案,有开锁能力,理论上,确实是有独立逃跑的能力的。对于萧思,虽然嘴臭了一点,但我还是相信他的。所以,最起码,我相信他是不会搞刑讯逼供这种事的。”
大家都是刑警,所以,其实都知道核心点在哪里。
跑了人,丢了卷宗,这是刑警最丢人的事,也是不可避免的要挨处分的事。
但处分和处分也是有分别的。
单纯的跑了人,这算是蠢透了的处分,但如果能找回来,也就还过得去。
但如果找不回来,这里面的违规点,就都变成了问题。
凌晨两点还在审讯,是否必要?
审讯的地点程序是否合规?以正广局的办案条件,竟然还能让嫌疑人给跑了。再者,嫌疑人为什么跑?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节?
督查要是追着这个点来查,如何自证?
最后,这贼要是单纯的跑了,消失了,那是一回事,他要是继续犯案怎么办?要是在外面衣食无着,搞出了抢劫案,甚至再次入室盗窃继而引发入室抢劫怎么办?要是入室抢劫进化成了入室杀人……
全国2000多个警局,四万多近五万个派出所,独立在外的各级刑警队还都不算在内。要说嫌疑人逃跑这种事,它总归是有一定的概率发生的。后续会有什么问题,什么隐患,做警察的都是门清。
江远已经约略明白了崔启山想要什么,先问道:“凌晨2点跑的人,6点钟报告的,这中间4个小时,他们自己去调查了?”
“是。”崔启山坦然道:“他们去找了监控,根据监控追踪嫌疑人,发现他从卫生间的窗户翻出之后,自侧边墙爬树,跳出了院墙,然后偷盗了一辆共享单车,向西骑行了几公里后,就从监控消失了。”
“彻底消失了?”
“萧思早上6点钟向我报告的时候,陶支请了图侦的人帮忙看,后续又追了几公里,就追不到了。”崔启山吐口气,心里亦是一阵子烦闷。
江远这时候再认真看看卫生间的窗户,问:“这个嫌疑人,是多大的案子?”
“入室盗窃,系列案,累犯,单人还是团伙尚不确定,盗窃总金额过百万了,判的话,7年能有吧。”崔启山吐口气,道:“嫌疑人30多岁,无儿无女没老婆,不想坐牢,宁愿潜逃或者跑出去,也有可能。”
警察间的交流,就有很多共同认知在里面,江远的问话,和崔启山的回答,皆是如此。
逃亡生活是不好过的,随着国内的电子侦查技术,特别是大数据的应用,逃犯的生活便利程度,下降的很厉害。所以,有些经常犯罪的朋友,都会开始讨论是否要自首的问题。
就眼前这名嫌疑人,想要长久的逃脱,都是不太现实的。做简单的一种方式,正广局将他的信息上网(上网追逃),光是各地区的人像比对,他可能都很难逃得掉。想要使用各类公共服务那就更难了。
所以,有些犯罪程度不太严重的逃犯,虽然没被抓,生活也是越来越艰难的,到后面,一些人可能活的比在监狱里还惨,主动自首的不在少数。
对应到嫌疑犯身上,普通的被判个三四年实刑的,其实都不划算潜逃的,被判7年的确实是比较久了,但从警局跑出去,想也知道要上网的,再被抓回来,判的也重,并不是很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