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山城的瘟疫得到了控制,城中百姓的症状都在慢慢好转,不过想要彻底解决瘟疫,起码十天半个月左右。
客栈里,掌柜的再也没好奇过那屋子里到底住着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他只是每日都会单独备上一份膳食,好让霍云卿端上去。
送上去的膳食和以前一样,有时候能吃完,有时候会剩下一些。
霍云卿总是会在那间房里待很久,而那位右御史大人大多时候会坐在楼下喝茶。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城中瘟疫得到改善,端王的人在准备撤离。
端王特意派人来问,是否与他们同行,霍云卿婉拒了,让掌柜的帮忙准备一辆马车。
来时他们骑着马,如今有三个人,出城的时候自然得遮掩一番。
掌柜的特意准备了一辆十分宽敞的马车,就算三个人坐在里面也不会觉得拥挤。
霍云卿知道掌柜的心中有数,之所以没有与他明说,不是因为信不过他,而是知道的太多反而会给他带来危险。
心里有数跟确定知道是两码事。
霍云卿打算离开临山城的那日,城中百姓皆来相送,又是准备了好些东西要让她带回去。
她无奈失笑,站在客栈门口与满街的百姓说道:“诸位的好意我心领了,实在没办法,如今闷热,东西放在马车上难免有味道。”
众人一想也是,只能作罢。
“霍姑娘。”人群中走出一人,他捧着一块白色的布,高声道:“这是一份血书,端王在临山城的所作所为都写在上面,还有整个临山城百姓的手印,霍姑娘回京后若是遇到困难,可将血书呈于陛下,临山城的百姓都愿意作证,不论代价!”
他话说完,满街的百姓群起高呼:“不论代价!”
霍云卿认识她,沈高义,萧璟丞想烧死临山城百姓的时候,是他不畏强权,站出来与萧璟丞对峙。
先前他染了瘟疫,脸上生了脓疮,如今病好了,脓疮也没了,看起来白白净净,与他那身素色的长衫一样,简单质朴。
霍云卿上前接过他手中的血书,血书很重,被折叠的很整齐。
“多谢。”霍云卿先是轻声与沈高义单独道了声谢,紧接着又看向临山城的百姓,高声道:“多谢诸位,这份血书于我来说,与整个临山城来说,都至关重要!”
有了这份血书,萧璟丞将无从狡辩。
虽说他在临山城的所作所为已经是板上钉钉,他狡辩也无用的事,不过谁也不知道陛下会不会像前世一样,在得知此事后扬言要打死萧璟丞,所以这份血书,是她对付萧璟丞的重要证物!
霍云卿收好了血书,在临山城百姓的目送下坐上马车,随后一名戴着帷帽的人从客栈出来。
临山城的百姓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是霍姑娘的护卫,为了保护霍姑娘,他差点染上瘟疫,因此看到他的时候,很多百姓都在向他道谢。
萧北乾听到那些声音,脚步微顿,而后从容不迫的上了马车。
楚峰早就走了,这么多人看着,他不可能光明正大的跟着他们出去,霍云卿之所以让掌柜准备马车,是她知道还有一关要过。
萧璟丞生性多疑,他定会守在城门口,再度看到楚峰才会作罢。
马车缓缓驶离,掌柜的站在台阶上与他们挥手道别,他还是不知道那个戴着帷帽的男子到底是谁,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人是霍姑娘心爱之人,他也愿意为了霍姑娘豁出性命。
霍云卿所料不错,萧璟丞的队伍还没有走,他就在城门外等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