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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热爱文学的大学生(1 / 2)

不过嘛让你看看也无妨。

刘建军从黄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打开后交给方明华。

“你看看,怎么样?”

方明华接过稿子,看了看,不禁微微蹙眉。

是一首爱情诗歌。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爱情这个词一般人羞于说出口。

但除了一类人——诗人。

这首诗就写的相当奔放,名字叫《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孤零零的站台

遥不可及的云天

还没来得及挥一挥手

就已水过三秋

茫茫人海哪是尽头

春花秋月不见问候

诗很长,整整两页。

但这水平

如果你寄到《萌芽》这样的杂志,估计或许能凑合,但这是《延河》啊。

曾经刊登过诗人闻捷、李季、贺敬之的诗歌,刊登过志鹃的《百合花》、吴强的《红日》、杨益言的《红岩》,柳青的《创业史》,杜朋成的《夜走灵官峡》更别说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陆遥、陈中时、贾平娃

怎么会刊登伱这首诗?

“刘建军同学,你这首诗恐怕不行。”方明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

“不行?!”刘建军再也忍不住讥讽道:“你一个看门的,懂什么诗歌?!”

卧槽。

难道你不知道宰相门前三品官?

哥好歹也是杂志社的门卫!

他也懒得回答,直接从登记簿上撕下一页空白纸,又取下张宝华胸前的钢笔,刷刷写起来。

“你要干啥?”刘建军忍不住问道。

“写诗!”

没过一分钟,方明华将纸递给对方。

刘建军看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

《春》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是很短,只有三行,同样是描写爱情,但远远胜过自己写的两页纸。

刘建军脸涨的顿时通红,看着方明华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这首就不敢递给张主编看,何况你写的?”方明华很和气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同学,我建议你回去以后别老琢磨写什么诗,向你们学校的杨伟师哥学习,好好读书,将来为国家早点造出更先进的飞机,比你写一千首一万首诗都强。”方明华语重心长。

刘建军默默的走了,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事情搞定,方明华将那张稿纸揉了个纸团也准备回家,这才发现张宝华看着自己,一脸崇拜。

“明华哥,你能把你写的那首诗留下吗?”张宝福问道。

“怎么?你想学?”方明华半开玩笑半认真问道。

“不是不是。”张宝福急忙摆手:“我小学都没毕业哪有那水平?我是想,以后还有人硬闯杂志社说要见编辑看稿,我就拿出你写的这首诗来,没这水平就别装大。”

呵?

聪明!

“行,我走了。”说完转身出了门卫室。

“明华哥慢走!”后面传来张宝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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