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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拐卖人口获利(1 / 2)

林冲本来是不想直接用现代化的武力摧毁房山寨的有生力量的,虽然林冲的铁杆兄弟刘唐被迫害成了瘸子,以及两次的生辰纲,都极有可能都是被淮西王庆的黑恶势力所精心谋夺,而且,林冲一向敬重的托塔天王晁盖,也很大可能是无缘无故被淮西王庆暗杀。

但此时已经卧底房山寨十多天的武松,经过一番打探之后,却传来了不好的消息。

原来,武松卧底房山寨的十多天里,竟然意外得知,淮西王庆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居然是在各地拐卖妇女和儿童,由于宋朝时的烟花柳巷繁荣娼盛,所以拐卖妇女儿童的产业链条,作为见不得光的灰色产业,在地下黑恶势力中也是非常的兴盛,王庆为了获取巨额的利益,打造如此恶毒而又丧心病狂的利益链条,实在是超越了林冲做人的底线。

其实在在宋朝的法律中,对于拐卖儿童的罪行是要予以严厉的制裁和打击的。《宋刑统》中也明确规定:“略卖为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者,同强盗法;和诱者,各减一等。”

也就是拐卖为奴婢的,要判处死刑中的绞刑,拐卖为家丁下人童工的,要被判流放三千里;把孩子贩卖给一般人家当儿孙的,要被判刑三年。流放三千里,一般是到海南或西北之地充军入伍戍边。

林冲略一了解之后就清楚的知道,宋朝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分为“略卖”和“和诱”两种,略卖,就是强取后卖掉。 略卖,其实就是拐卖人口,是一种带有强迫、暴力、拐骗性质的罪恶行为,有个体和团伙等各种犯罪方式,也一直是宋朝历代标榜所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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